泸水县民政局孤儿保障工作出实招

16.02.2016  17:54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泸水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孤儿认定、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有力的推进了孤儿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确保其正常生活和正当权益得到了有力保护。

  通过核查确认,泸水县共有孤儿293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177人,福利院机构供养2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1人,贫困家庭儿童6人。每人每月发放标准为875.15元,一方面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全部通过由孤儿本人实名登记的银行卡进行发放;另一方面加强监管,狠抓孤儿保障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在泸水县孤儿认定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村组公示上报、乡镇民政所核查、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复查审批”等工作程序,采取“入户调查、走访座谈、核对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孤儿基本情况,做到孤儿有效手续齐全,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该救助的一个不少,不该救助的一个不批。同时加强监管,确保孤儿保障资金落到实处。

   在生活保障方式上,对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督促乡(镇)、村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监护人,确保其正常生活和正当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集中供养的孤儿由县福利机构保障其基本生活、就医、就学等方面不出问题;

  在医疗保障方面,将城乡孤儿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城乡救助上给予重点倾斜。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孤儿救助长效工作机制。孤儿救助工作是一项社会性保障工作,也是今后社会救助方面的长期性工作,任务重大,意义长远,加强部门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使孤儿在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能够发挥最大的效能,让他们彻底消除后顾之忧,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茁壮健康成长。(胡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