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警方再次证实云南赴泰女留学生身亡尸检结果为自杀

22.12.2014  10:42

     还差5天回国云南女生泰国身亡·追踪

    4个多月前,赴泰留学的21岁保山女孩王黄琦嘉在学校坠楼身亡,此时距她回国的时间仅5天。学校称她是压力过大自杀,对此王成武夫妇提出19项质疑,并等待泰国当地警方“进一步调查”。5天前,王成武再次赴泰了解调查情况,泰国警方回应尸检报告证实自杀。认为泰国警方对提出的质疑解释自相矛盾,昨日回国后,王成武有些失望,“求助无门只好打算上访”。

     求证

    事隔4月后第二次赴泰

    下午2点多,经过3个多小时行程,从泰国飞往昆明的航班在长水机场进港。5天前,王成武和侄儿从老家保山昌宁县出发,这是他为女儿王黄琦嘉坠亡的事情第二次赴泰,距上一次(8月2日)已过了4个多月。

    王成武记得,第一次赴泰时,学校证实女儿是因学业压力和家庭问题跳楼自杀。他和妻子认为破绽百出,从自杀动机、证据、尸体情况等方面罗列了19个案件疑点。当时警方回应“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如今已过了4个多月,他想了解案件调查的进展。

    “16日晚上9点多到了泰国,次日一早去了中国驻泰大使馆。”王成武说,在大使馆的协调下,他们一行与泰国当地警方、学校一起协商了3次,其中学校商议了2天,大使馆内有1天。

    “与泰国警方首次交涉时,泰警方称现场无血迹,但从给我们提供的案发时段的取证照片看,女儿的胳膊处有血迹,这次泰国警方又改口说现场有血迹。”王成武认为,警方、学校前后说法不一、言辞矛盾的地方不止一处。

    他还举例质疑学校的监控不完整,首次赴泰学校称监控靠感应拍摄,未出现活动物体就不会监控。可他从警方获取的监控中看到,事发宿舍楼第12层周围有人群活动。可同一段时间内,监控中通往该楼的必经过道却是一片空白,他分析监控被人动了手脚。校方对此回应含糊,警方也未对监控画面进行核实。

    对19项质疑,王成武认为警方和学校没给出合理的解释。他说,警方只证实死亡时间为7月30日凌晨5点多,通过尸检报告显示女儿为自杀。可女儿是个活泼开朗的孩子,他怎么也想不出自杀的动机。

     打算

    下一步可能向相关部门上访

    “这次赴泰没有任何进展,若没必要泰国也不会去了。”王成武声音低沉,说完低头沉默了几秒,拿出手机,屏保上依旧是王黄琦嘉一张灿烂的笑脸。

    王成武的侄子说,这次去到泰国学校,对方安排了1名校长和老师参与协商。“可涉及到案件的一些关键点,校方的老师就中途消失。语言不通也是交涉的最大难点,这次的翻译员是泰国学校的一名中国籍老师,我们怀疑有些关键问题也没说清楚。

    第一次赴泰国时,王成武提出近100万元精神损失赔偿,学校表示只能给少量的抚恤金,且数目不定,将派工作人员到昆明或保山转交。可这次学校坚决认为王黄琦嘉属于自杀,认为没有责任,也只字不提抚恤金的事。

    “出事后,向教育厅、外事办等部门都递交了材料,到目前没有音讯,实在没办法只能找相关部门上访。”王成武说,他们咨询过云南的律师,可律师告诉他们不能去到外国起诉,找泰国当地的律师也无人愿意帮忙。“保山市警方说,泰国警方没有立案,他们也不方便去泰国调查。

    此次陪同王成武叔侄赴泰的还有云南某职业学院的2名老师。王成武说,2家学校是合作单位,事发后他们找到云南某职业学院。起初对方也不愿过多理会,经多次协商,今年8月30日双方签了协议,校方愿为此事与泰国学校联系。

    “我们的责任是协助家属解决事情,警方对家属质疑的情况给出了解释,有些方面家属不认可,具体情况也不好说。”其中一位赴泰的吴姓老师介绍,“王黄琦嘉已在我们学校毕业,我们只能协助家属,方便与泰国学校联系。

     案件回顾

    回国5天前 她在学校坠楼身亡

    21岁的王黄琦嘉,是云南保山市昌宁县人。2011年9月被校址在普洱的云南某职业学院录取,学制3年,专业是泰国语(商务方向)。

    到校注册后,学校把学制变成了2+2模式,在普洱学习2年获专科学历,到泰国学习2年获大学本科学历。去年6月24日,王黄琦嘉由学校派往泰国学习。今年3月学校放假,她参加学校的暑期培训。

    7月30日晚7点左右,王黄琦嘉的父亲王成武接到云南某职业学院的电话,证实女儿于当天凌晨5点左右在学校坠楼身亡。8月2日,王成武和亲属抵达泰国,最终发现女儿躺在一个排水道里。7日上午,警方了证实王黄琦嘉属自杀。因事件没有进一步发展,对女儿遗体火化后,8日王成武一行启程回国。(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实习生 钱志宏)

编辑:沈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