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和在省司法厅调研座谈时强调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发展农民权益

13.12.2014  09:39

  昨日,省委副书记仇和围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发展农民权益,和有关政法部门、涉农部门、律师机构调研座谈。

  会前,仇和来到昆明市刘胡乐律师事务所、昆明市国正公证处调研,了解有关情况,并看望律师、公证员。

  在听取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同志和部分律师的发言后,仇和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农业农村发展“五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落实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要求,研究思考、交流探讨以改革创新精神、依法治理理念,突破“三农”瓶颈,保护“三农”权益,加快“三农”发展。

  “经济发展可以暂时处于相对落后的位次,但社会事业发展和法治建设必须定位在更高层次。”仇和就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发展农民权益与大家交流了4点意见。仇和强调,在“三农”工作上,一是深入查找问题症结。当前,农业现代化依然是“四化”同步的短板,农村发展依然是全面小康的短腿,农民增收依然是“三农”工作的难题,归根结底,一方面是城乡改革不协调、市场化不平衡,农村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发育不健全,产权制度改革明显滞后,很长一段时期成为资本要素净流出区域;另一方面是乡村治理不完善、法治化不健全,社会矛盾不能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二是全面贯彻改革精神。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农民平等参与市场化、收入来源渠道多元化、“三农”金融服务便利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社会治理制度化,激发“三农”发展活力、突破“三农”瓶颈制约,努力实现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三是始终树牢法治思维。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形成完备的“三农”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的“三农”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有力的“三农”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努力实现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四是凝聚形成强大合力。政法部门、涉农部门要加强法律型、规章型、政策型和动员型制度创新,创新普法宣传、推进综合执法。广大律师要为农民群众提供更专业、更深入、更广泛、更透明的法律服务。(完)(记者 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