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精神闪耀云岭大地

03.01.2017  09:40

学习先进模范,弘扬法治精神。近日,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共同举办的云南省模范法院和模范法官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海埂会堂举行。

玉龙县法院、楚雄市法院、官渡区法院三个先进集体,杜跃林、邓兴、余华芬三位优秀法官分别以《为了玉龙雪山下这片净土》《薪火相传的法治力量》《土桥村里的大法官》《做一块不差毫厘的法治方砖》《一个傈僳族法官的中国梦》和《忠诚担当·心在百姓》为题,用朴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从不同角度,通过一项项具体工作,一桩桩所办案件,一件件朴实小事,讲述了人民法官忠诚履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感人事迹。

做一个有坚定法治信仰的优秀法官

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应当做一个坚定法治信仰、忠于崇高信仰的人。”站在演讲台上,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杜跃林声音洪亮坚定。

出生于1963年的他,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在那个法治遭践踏、人民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的年代,他的内心种下了一个愿望——“我盼望着自己的国家能够成为一个法治国家”。

上大学时,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学专业。毕业后,他如愿分配到法院工作。多年以来,他坚守在法官的岗位上,努力追求着自己的梦想。

有一次,杜跃林审理一个案件,被告是一家国有企业,确实侵犯了一个外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将判决时,却遭到了领导打招呼强行干涉,一个亲戚也受原告之托帮忙求情。“作为一名法官,我必须平等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在内心反复纠结、挣扎之后,他依法判决原告胜诉。

正是法治信仰的力量,让他秉持公正进行判决。几十年来,杜跃林审理或者参与审理的案件总计近万件,没有一件闹访缠诉的。杜跃林说:“我坚信只要坚守法治理想,正义的阳光一定会普照大地。

坚守理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有风霜雨雪,有疲惫汗水,甚至有鲜血和眼泪。

1998年9月12日晚,楚雄市人民法院干警杨建宇在楚雄市桃源湖,为制止气焰嚣张的不法分子行凶杀人,挺身而出,为维护正义,解救群众,与持刀歹徒展开搏斗。群众获救了,杨建宇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2010年5月,楚雄市三街镇蚂蝗菁村有两兄弟因为田产纠纷大打出手,彝族老法官李国文带着年轻法官赵建新来到当事人家里送达应诉材料,没想到作为被告的哥哥蛮不讲理,抽出砍柴刀就朝法官扑过来。千钧一发之际,李国文和赵建新奋力将刀夺下。一个星期以后,他们再次来到当事人家里,并请来了村子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在老人的主持下,李国文用彝话与被告的哥哥反复沟通,案子最终得到了妥善处理。

正是有了这样一群法官,他们有公道正派、执法为民的公仆情怀,无私奉献、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浩然正气,让我们迈向法治国家的脚步更加从容、稳健。

将每一个案件打造成公平正义的方砖

判案是法官的主业,无论案件大小,都应该闪耀着公平正义的光芒。”法官们这样说,也这样做。

福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邓兴是一名傈僳族法官。2010年8月,他审理一个用水纠纷案件时,原告利用亲戚是县领导的关系威胁邓兴。经过仔细查看现场,邓兴发现原告属于典型的“恶人先告状”。邓兴依法进行调解,但原告就是不接受。这时,邓兴接到了县里某领导的电话,果然是原告的亲戚。“请相信我一定会依法办事!”邓兴顶住领导的压力,依据法律和事实,判决这位领导的亲戚败诉,最终被二审维持原判。

再小的案件,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天大的案件。我办的每一个案件,都要无愧于党和各级组织对我的信任,无愧于我对法律的坚定信念,所以我会把每一个案件办到老百姓心坎上。”邓兴说。

法治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更护航一方发展。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分布着含较高品位的铂金矿脉,少数利益熏心的不法分子蛊惑当地一些贫困群众,向神圣的雪山伸出了贪婪的魔爪。他们不仅挖矿洞,破坏雪山植被,而且使用剧毒化学物品作为催化剂提炼金矿,对水源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2011年,玉龙县人民法院全力投入“金矿治理严打”行动,一个月内,集中受理了十多起系列案件。法官们倾尽心力,多方奔走,克服鉴定难、审理难、法律适用难和人情关系的巨大考验,顶住重重压力,最终从严、从快、依法公正地对金矿系列案件做出判决,极大地震慑了盗采玉龙雪山金矿的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绿水青山。

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才能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余华芬,从事法院工作已经整整28年。

如今,她所在的庭负责监督检查各类案件的质量。为确保案件的“出口”不出问题,她与全庭人员一起,无论是一般案件的评查还是重点案件的评查,无论是电子卷宗的评查还是纸质卷宗的评查,都一一认真检查。

2015年,她在审核各个法庭上报的数据时,发现有些法庭的数据有“水分”。但她不怕得罪人,通过调案件,一点一点把“水分”挤掉,最终向院党组交出了一份详细的报告。28年来,余华芬主审了各种类型的案件,无数次面对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较量和考验,但她始终坚信:要当一名合格的法官,就必须勇于担当,公正办案。

把司法为民书写在广袤的云岭大地上

化解一个矛盾,增进一次社会和谐;审理好一件案子,增加一份群众认同;服务一次百姓,点滴的付出和努力会赢得更多民心。”这是法官们的共同心声。

你现在是法官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要对得起良心,对得起党!”福贡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邓兴始终记得穿上法官服那一刻父亲的殷殷叮嘱。

下乡巡回办案,他和同事们背着几十斤重的国徽、布标、各种标牌、电脑、打印机、卷宗,走几十里山路,不管刮风下雨,坚持一定要到现场。“如果不到现场,老百姓会认为我们高高在上,坐在办公室里就把案子断了,他们不服。”他说。

天平在胸,百姓在心。只有心中装着百姓,才能对党忠诚,才能勇于担当。

2014年,玉龙县人民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中,发现一个15年前的执行案,因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一直中止,尽管标的仅2000元,但我们的执行法官却没有放弃。3名干警立即前往金沙江边当事人居住的一个小山村,第一天乘车近200公里,第二天又翻越3座大山、徒步6个小时赶到目的地,却获知当事人在邻村打工。虽然干警们已疲惫不堪,但他们继续赶了两个多小时山路,找到了被执行人,最终将这2000元执行款执行到位。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事隔15年,申请人现在的住址信息无从知晓。执行法官却不气馁,他们尽心尽力多方寻访申请人讯息。当这笔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时,申请人激动地说:“人民法院对案件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太值得敬佩了!

隔山看得见,相会要半天”,这是云南边远山区各族群众分散居住状况的真实写照,一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只会说当地民族语言,不会讲汉语,这给法官们开展工作造成了极大障碍。

为此,玉龙县人民法院变“被动式坐堂审案”为“主动式巡回办案”,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利用双休日、节假日、逢街天,把法庭搬到老百姓身边,在乡村晒场、农家院落、中小学校设立临时法庭或流动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场调解,当庭结案。近年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5%,人民法庭调撤率达90%。

迈出的是脚步,带回的是民心;俯下的是腰板,树起的是信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院长孙敏说:“在共和国法治建设的道路上,我们会始终朝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云报全媒体记者 尹瑞峰/文 李秋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