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景洪”创建工作显成效

04.11.2014  13:53
        连日来,景洪市各级各部门掀起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把“法治景洪”的创建工作推向了高潮。
        景洪市“法治景洪”创建工作于2009年启动,出台了《景洪市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市、法制乡镇(街道)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2012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法治景洪”创建工作推进会,制定了实施办法,确定了创建目标,分解了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几年来,景洪市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健全监督机制、维护司法公正,“法治景洪”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党委依法执政水平提高
        景洪市各级党委始终坚持依法执政,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观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决策行为,建立和完善党委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党内监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责任制。
       
        政府依法行政意识增强
        市乡两级政府和职能部门以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完善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纳入全市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把责任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形成了行政执法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格局,从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范和加强了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领导。积极完成执法资格培训,为规范执法打下良好基础。两年共组织30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166人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证书。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为保证政府决策正确、政令畅通,景洪市从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入手,两年审查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文件42份。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大复议案件受理力度。制定了《景洪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案件接件点设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和嘎洒镇司法所。
        积极开展重大决策听证工作,保障依法决策。出台了《景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做好重大决策听证网上发布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去年以来,全市共召开重大决策听证会5次。
       
        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扎实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改善民生作为监督工作主线,切实加强“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促进发展为主题,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强化对经济社会宏观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先后对景洪城区“入园难、入学难”情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建设“民族文化名州”责任书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了专题监督;以确保公平正义为基点,加强对民主法治建设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行政监察工作情况、非法采砂治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协关注民生、注重实效、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在和谐发展中的促进作用。提案监督扎实深入,先后对关于制止澜沧江沿线非法采砂、关于房地产与天然气管道同步建设等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委员满意率93%;视察监督有效深入,先后组织各界委员对嘎洒旅游小镇、北环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民主监督广泛深入,有针对性地推选政协委员担任法检两院、纪委行风评议员和民主监督员,组织委员对法院阳光审判工作进行视察,参加法院庭审、听取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类听证会,进一步促进政协对法律法规及重大方针政策实施情况的有效监督,拓宽了政协民主监督领域。
       
        司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
        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审理,影响重大的老挝磨丁黄金城专案、肖某某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有效发挥了刑罚打击、教育、震慑作用;全州第一件按量刑规范化审理的纳某某抢劫案,开启了我州刑事量刑规范化审理工作;设立少年法庭,进行“园桌式”审判,探索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新路子。去年,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760件,判处罪犯1083人;调解、撤诉的案件1137件,调解率63.8%;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件,已结16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13件,裁定执行3件,自行撤回10件;多措并举解决执行难题,对10人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对3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人实施罚款。
        市检察院全面履行职能,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市检察院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创新社会管理,传播法治正能量;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仅去年,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74人,提起公诉819人;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30人;审查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25人,审查起诉67人。
       
        法治宣传丰富多彩
        景洪市的法治宣传在“法律七进”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强化了宣传效果,注重法律服务工作。
        “送法进垦区”。近年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与市农垦局、大渡岗农场管委会等部门深入到农场生产队下辖居民小组,以案释法,与居民互动,重点宣传《合同法》《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等,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强化依法办事能力,有序理性表达诉求。
        “送法联欢到戒毒所”。去年1月,市禁毒委等有关部门邀请市民族幼儿园到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举办的“珍惜生命、拒绝毒品、幸福人生”联欢会,让戒毒学员的身心得到净化。现场还为戒毒学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居民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材料。
        建设“法律图书角”。近年来,市司法局先后指导并帮助普文镇坡脚村委会、大渡岗乡干坝村委会、大荒坝村委会、勐罕镇曼达村委会、允景洪街道办曼斗社区、黎明社区建起了“法律图书角”,让城乡居民有了学法场所和学法书籍。
        开展法律征文。去年,景洪市向辖区110所小学六年级以上的中小学生免费发放了《托起明天的太阳》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3.6万多本,并在学生中开展《托起明天的太阳》读书征文活动,收到征文数千篇,评选获奖作品120篇。
        深入开展“法律进佛寺”活动。今年7月27日,市普法办利用勐罕镇曼春满佛寺举行“嘎拉佤”活动的契机,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法律进佛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42名僧人和2万余名群众受到了教育。景洪市根据傣族群众信仰佛教的特点,在勐罕镇41座佛寺聘请了184名普法志愿者,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组成“僧侣普法队”,让30多万人次的傣族群众接受了普法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1000余起,成功率达96%以上。
        积极开展“法制走边关”活动。去年,景洪市针对勐龙片区治安混乱的现象,对该片区进行了综合整治,市司法局开展了“法制走边关”活动。先后对勐龙镇的22个村委会57个村民小组和东风农场红卫生产队第六居民点进行了法制宣传,发放宣传单6670余份、小册子444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市商务局在勐龙镇举办由92人参加的边境贸易政策法规培训班,对参训边民在边民互市中的贸易政策及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市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去年建成了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大厅;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法律援助站,各村委会建立法律援助点,共计98个站点。去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批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1件,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开展“百万法律援助明白人活动”,进行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8次,开办法制讲座6场,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举办专场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次,为农民工编印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5万册;举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46期,开展法律法规服务进村23次,受教育人数达3.3万余人。
        从去年1月到今年8月,景洪市共开展各类大小型法制宣传活动209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8万多份、普法扑克7.5万副,放映法制教育电影32场次,发送法制宣传教育短信1.33万条,解答法律咨询800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达32万多人次。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西双版纳州 发布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