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肩负责任使命 加快建设法治昆明为云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树立标杆作出示范

03.04.2015  11:06

自觉肩负责任使命 加快建设法治昆明为云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树立标杆作出示范 

——在全省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上的发言(2015年4月1日)

高劲松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思想和省委依法治省工作精神,加快全市领导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行动,本报今起刊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云南省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上的发言,并陆续刊登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以及5个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关于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心得体会文章。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时刻,省委专门拿出两天时间,组织全省主要领导干部就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交流心得、畅谈体会,十分重要,也很有必要。李纪恒书记和陈豪省长先后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系统回答了依法治省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为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作为云南的省会,昆明将自觉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各项决策部署,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昆明建设,努力为云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树立标杆、作出示范。

一、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就法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全面依法治国发出了动员令,作出了总部署。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再次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集中而深刻的阐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思想深邃、旗帜鲜明、直面问题,抓住了关键少数,点准了关键问题,廓清了思想迷雾,提升了思想自觉,给全党以力量、给干部以教育,为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供了有力指导,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提供了重要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式的又一次伟大历史转折,必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上新征程。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客观需要。执政能力建设是执政党面临的一个永恒课题,也是一项重大的现实课题。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回望历史,我们党从掌握全国政权的那一天起,就为掌好权、执好政进行了不懈探索,积累了宝贵经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的执政历程,我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法治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要实现长期执政、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摒弃人治、厉行法治,为子孙万代谋、为长远发展计,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当前,我们党所处的执政方位和执政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直面“四大考验”、防范“四大风险”,必须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长期执政。

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法治体系既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制度合法性、稳定性的重要支撑。法治健全,国家就有信誉,政府就有威信,社会就有公序,人民就有信心。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并不断完善,但从历史发展、实践发展的视角来看,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来看,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的任务还十分繁重。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只有织密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才能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从这个意义上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容,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对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作用。

第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坚实步伐。目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关。能不能及时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减少利益调配带来的社会震荡,缓解结构调整造成的转型阵痛,直接关系到中国梦的顺利实现。只有把依法治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改革深水区划定边界、掌握航向,在多元多变的思想环境中调节缓和、凝聚共识,才能引领中国进入发展新境界,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达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最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  全面依法治国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具有重要地位

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工作时明确提出,要用“四个全面”引领各项工作,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协调推进其他“三个全面”的重要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

第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法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党中央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谋划。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整体规划中,法治是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一方面,我们要建成的全面小康包含了“法治小康”的目标,也就是要在价值层面追求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充分实现人权与人的尊严;在制度层面追求人民主权、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努力建成法治中国;在实践层面追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实现良法善治。另一方面,法治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通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依法保障和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

第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护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当前,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有两种片面错误认识。一种错误观点认为,改革就是要冲破法律的禁区,现在法律的条条框框妨碍和迟滞了改革,改革要上路,法律要让路;另一种片面观点认为,法律就是要保持稳定性、权威性、适当的滞后性,法律很难引领改革。这两种片面错误认识把改革与法治机械对立起来,用静止的形而上学的观点看问题,我们要防止被引入认识误区、陷入两难境地。必须正确认识,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改革是破,重在创新突破;法治是立,重在规则程序。只破不立,改革失范;只立不破,制度失灵。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才能妥善协调各类利益纠纷,顺利解决各种制度障碍,依法保障改革成果为人民共享;法治在改革中完善,才能不断适应发展需要,深入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树立法治的权威和公信。要打破改革深水区的利益藩篱,做到蹄疾步稳、有序进行,必须依靠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保驾护航。在新一轮的改革征程中,我们唯有牢牢把握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这条基本原则,让改革列车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前行,才能确保改革正确推进、有序推进、协调推进。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法治保障。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法度。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处在治国理政的领导核心地位,只有真正把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问题解决好,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才能引导全社会遵守法律规范、践行法治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清除了一大批“老虎”“苍蝇”,对广大党员干部形成了强烈震慑。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腐败道路,个人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败坏固然是主要原因,但拒腐、反腐机制不够完善,也让他们有了钻党纪国法空子的机会。在不久前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明确表示,今年将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严治才是真治,法治才能大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党和法的关系,准确把握“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的深刻内涵,自觉在坚定厉行法治中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党规党法的约束力,提高全党的法治思维、驾驭法治建设的能力,从法律层面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明法度硬自身,严明法度树正气,严明法度聚民心,着力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党的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  加快推进法治昆明建设,为云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树立标杆、作出示范

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省委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战略决策,这是贯彻落实中央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的具体部署,也是推动云南各项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昆明将牢固树立省会意识,自觉强化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昆明建设,为云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抓住依法执政这条主线,充分发挥党委在依法治市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在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中,昆明市将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委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实施领导行为、开展领导活动,把党委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市的全过程。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依法治市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推动法治昆明建设的强大动力。

第二,抓住科学立法这个根本,积极构建富有昆明特色的地方法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下步工作中,昆明市将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遵循立法规范,完善立法程序,改进立法方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用好省会城市的立法权,重点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滇池治理等领域的立法工作,推动地方立法从侧重经济立法向经济和社会立法并重转变,从管理型立法向服务型立法转变,从侧重实体立法向实体、程序立法并重转变。坚持立法进程和改革进程相适应,对实践证明改革行之有效的经验、政策,及时通过地方立法程序,制定为地方性法规规章;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时修改或废止,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有序进行。

第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有权也不任性。领导干部是党的骨干力量,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靠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来体现、来实现。可以说,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全面依法治市的“牛鼻子”。围绕一些干部身上存在的法治信仰“缺氧”、法律执行“缺钙”、约束公权“缺铁”、公器运用“缺界”等问题,昆明市将牢固树立问题意识,紧盯薄弱环节,抓好尊法这个首要,抓好学法这个基础,抓好守法这个目标,抓好用法这个落脚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崇尚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引领和带动全市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昆明建设中来。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