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有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3.04.2016  09:05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有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主要亮点

 

2015年,省人社厅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和“对标一流、争先进位”目标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及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治人社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维权、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六大业务板块,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主要亮点体现在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有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体做法是: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2015年,省人社厅在积极实施以“三金五制”为核心的《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基础上,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联合公检法出台了《关于加强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当年即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劳动保障领域犯罪案件89件,公安机关立案56件。

二是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人社工作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省人社厅通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畅通行政复议和信访渠道,依法有序地化解群众最关心、关注的劳动报酬、工伤和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的突出矛盾,引导相对人依法维权,理性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仲裁机构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程序合法化”要求,开通仲裁绿色通道,推行阳光仲裁,加强州(市)、县(市、区)、乡(镇)、企业四级调解组织建设。截至2015年底,省、州(市)、县(市、区)仲裁院建院率达100%,调解组织组建率达86%。2015年,仲裁办案20853件,结案率达100%;成功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11262件,有效落实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企业。同时,进一步健全裁审衔接工作机制,与省高院下发《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对实践中突出的受案范围、二倍工资、终局裁决、裁审衔接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三是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省人社厅一直是省级行政机关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最多的厅局。2015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8件,立案受理57件。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总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强化行政调解,探索和谐复议,用调解和解的方式有效化解争议和矛盾,积极推进宣传培训统计、配套制度建设、联动协作机制、立案受理环节、调处审理方式、文书格式制作、后续跟踪审理和监督管理机制等八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国家人社部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