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困局待解:“专车”要往哪个方向开

17.06.2015  13:04

    最近,微博上开始流传一段“律师想说的话”。主要内容,是告诉专车司机和乘客,如何协同应对交通管理部门可能的突击检查。

    “如果客管处要求检查手机,一定要拒绝;绝不要下车,直接锁车门关车窗……”有网友称其为“良心贴”,要“转发给更多人”。

    这条微博,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互联网专车”的微妙处境:在为公众提供多种出行选择的同时,头顶高悬着法律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创始于美国的专车软件鼻祖Uber(优步)的广州、成都分公司遭到了执法机关上门检查;滴滴专车被北京交通管理部门约谈;两天前,武汉交管部门查处专车引起人群聚集……

    对相关管理部门来说,互联网+交通,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尴尬的法律身份

    打到一辆车需要几个步骤?

    掏出手机,打开Uber(优步),戳“点击用车”按钮,然后,等待。

    几分钟后,一辆丰田、别克甚至奥迪就有可能停在你面前。

    在一些一二线城市,“坐专车”已经和“打的”一样稀松平常。

    2015年年初,交通运输部表示,“专车”服务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具有积极作用。得到官方好评的,是“将租赁汽车通过网络平台整合起来,根据乘客意愿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驾驶员服务”这一模式。至于私家车,对不起,一旦充当专车进行运营,就是违法。

    但在专车软件企业的实际运营中,私家车接入并非秘密。一些私家车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另一些则直接进入专车市场。

    今年6月,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新闻发言人梁建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私家车主开专车,是“打着专车服务的幌子,开展非法运营的黑车行为”。

    但什么是“黑车”?国家法律法规对其并无定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表示,打击专车,并不能解决目前交通出行方面的问题。专车的存在和发展,本身就体现了用户的出行需求难以得到满足。“从现实情况来看,出租车行业确实需要改革。专车软件和打车软件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变革者的角色”。

    不过,变革者确实跑到了法律前面。一旦专车发生事故,将牵扯到乘客、司机、汽车租赁公司、专车软件运营商、保险公司等多个相关方,谁的责任,谁来赔偿,都不明晰。董毅智补充说,由于专车服务的呼叫和支付均通过移动互联网进行,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可能还需要工信部门管理。“这确实是个复杂的问题”。

     专车俘获用户的心

    法律问题,绕不开,躲不过。有媒体形容,这是专车发展的“定时炸弹”。

    但各类专车App,已经做得风生水起。

    根据易观智库2015年5月发布的《中国专车服务市场季度监测报告2015年第1季度》,滴滴专车(含一号专车)、易到用车和Uber分别以80.9%、17.5%和8.1%的比例占据中国专车服务活跃用户覆盖率前三名。

    易观智库分析师张旭表示,可以预见的是,未来专车将凭借其优于出租车的服务水平和近似的价格,成为未来中国一二线城市居民出行首选交通工具之一。

    为什么支持专车?理由可以很多。专车司机素质高,服务态度好,车内环境普遍更为整洁,基本“召之即来”,不满意了可以上软件给差评,差评能直接影响到司机收入。而且,算上各种补贴,使用部分专车出行的价格与出租车相差无几,甚至能够更低。

    15日,就在武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针对专车的执法时,武汉市民柏先生在朋友圈上写道:专车加油。对公众来说,他们更为关心的,是能否得到优质的出行体验。

    “专车出现的时间才短短几年,怎么监管和立法都没有定论。有关部门应该在广泛的用户调研基础上逐步去规范它,尊重消费者的意见,而不是靠行政手段强行扼杀。”董毅智说。

    政策风险,是专车前行路上的最明显的障碍。不过,张旭比较乐观:“产业发展初期,总会碰上各种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政府和企业之间可以协同制定服务标准、建立准入制度,给专车正名。

     共享经济,闲置资源再分配

    Uber带火了一个概念,共享经济。这家估值已经超过500亿美元的科技初创企业,让人们见识到了共享经济的魅力。

    共享经济将拥有产品变为拥有产品的“使用价值”,人们从“占有”的执着中解放出来,转而去拥抱“使用”。

    哈佛大学商学院商务管理教授和历史学教授南希·科恩指出,共享经济是个体间直接交换商品与服务的系统,这一“共享”涵盖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除了车辆,还有房间,闲置物品,甚至可以是个人的闲暇时间。

    “这是对闲置资源的重新分配。”张旭表示,共享经济做的事情,是把沉没成本变成现金流。在出行领域,这一理念的践行者,还有“拼车”或者“顺风车”服务,将车上空出来的座位分给顺路的其他人,对车主来说,成本没有增加,却能额外获得一笔收入。“这是一种双赢”。

    2013年,《经济学人》杂志发表文章《崛起中的共享经济》。文中指出,监管的不确定和现有企业试图破坏竞争是共享经济发展路上的主要障碍。

    “共享经济是互联网给消费者带来的最新福利。这种新兴模式规模大、破坏力强,监管者和企业必须有清醒的认识,现在该开始重视了。”《经济学人》在上述文章的结尾如是说。(记者张盖伦)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