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新任法官向宪法庄严宣誓 坚决服从宪法
昆明中院举行新任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向宪法宣誓仪。魏文静摄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刘红春)“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向宪法庄严宣誓: 坚决服从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坚定捍卫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11月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新任审委会委员和审判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在副院长郑平带领下,新任审委会委员和审判员身穿法袍,手持红色的宪法文本,面对宪法庄严宣誓,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翎监誓,这是该院也是云南省公职人员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宣誓制度在国外由来已久。自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首次确认国家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制度以后,这一制度被许多国家的宪法规定下来,成为各国宪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世界上142个国家有成文宪法,97个国家都有向宪法宣誓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规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宪法宣誓制度是重大创新,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要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向宪法宣誓,就是一个重要方式。宪法宣誓仪式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就任前向宪法作出庄严宣誓,以表示今后在行使公权力时将严格贯彻宪法精神,以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官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力的公职人员,组织法官在就任前向宪法作出庄严宣誓,就是强化其今后在行使公权力时要严格贯彻宪法精神,以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行使审判权力,进一步强化每个法官的使命感、荣誉感、责任感。
“在今天这样一个值得新任法官纪念的神圣日子里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有助于增强宣誓仪式的庄严性,增强宣誓主体对宪法的敬畏感,使他们能更好地铭记自己对宪法、对公众、对这个时代所作的庄严承诺。”昆明中院院长罗朝峰表示,新任命的法官面对宪法、通过媒体的摄像机向公众庄严宣誓,有利于激发法官和依法行使审判权力的意识和责任感。面对宪法宣誓,明白自己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必须依法办事才能对得起人民,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自此,干警内心将受到警戒,对神圣宪法的敬畏感将得到增强,心灵和行为也将进一步受到约束。
“通过宣誓作出承诺,也是向人民群众表明,法官敢于表态、敢于承诺,这将为法院与百姓的沟通搭建更好的平台。人民法院落实宪法精神,就是要通过庄严的宪法宣誓,让宪法信仰内化于心,落实于行。” 罗朝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