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搭台为民服务 云南大理市法院“法制讲堂”进乡村

29.09.2015  10:02

法制讲堂下乡村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雷超荣 赵颖姝)以服务群众为己任,法制搭台为民唱戏。日前,云南大理市人民法院到上关镇海潮河村开展“法制讲堂”进乡村活动。

刑事审判庭在海潮河完小校园内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孙某犯盗窃罪一案。海潮河完小100余名师生及当地村社干部、人民群众2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12日,被告人孙某在大理市下关镇幸福路某手机专卖店内盗走该店存放的价值38529元的40余部手机、联想LZ45型电脑1台等财物。合议庭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价值人民币38529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根据被告人孙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现,法庭当庭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以该盗窃案为切入点,进行了普法释法讲座,向旁听群众讲解违法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揭示违法犯罪给个人、家庭及社会造成的危害,提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小学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引导学生及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听取群众对法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讲座结束后,来自立案庭、民事审判庭等部门的法官们认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向师生及群众发放了200余份涉及诉讼诉知、举证须知、小额诉讼、洱海保护等内容的法律知识宣传资料、宣传画和小册子,就群众提出的涉及土地补偿款分配、婚姻关系解除、相邻通行权利的具体规定、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追讨劳务工资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耐心的解答。

通过“现场开庭、普法讲座、法律咨询”三结合开展“法制讲堂”,旁听师生及群众纷纷表示,法院送法下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听得着、看得见,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