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河道管理出新规 河道禁游区游泳最高罚500元

13.01.2017  10:09

  “禁止游泳、钓鱼”的标志牌下,仍经常有人还在游泳和钓鱼,更有甚者,还有人在盘龙江、大观河边洗车。今后,这些不文明行为都有处罚依据。昨日,《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该条例3月1日起施行,在非指定区域游泳,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洗车,将处以50~500元罚款。

  条例适用于昆明市所有的河道,对出入滇池的河道提出额外要求。比如,36条出入滇河道要建设沿岸片区和城乡干渠的截污、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做到污水无害化,再生水资源化;要建设滨水休憩林荫带,种植合适的树种。

  对于所有河道而言,禁止倾倒、存储废弃物,违者处罚力度将达到5000~2万元。同时,禁止向河道排放污水等。

  在滇池周边和昆明众多河道边,“禁止钓鱼”“禁止游泳”的标志牌不胜枚举。可很多人置若罔闻。今后,这些行为制止并处以罚款都将有据可依。

  《条例》规定,禁止设置拦河渔具或者炸鱼、电鱼、毒鱼等活动,禁止洗浴、清洗车辆、衣物、卫生器具、容器以及其他污染水体的物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游泳,禁止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和猎捕野生水禽。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从事餐饮、娱乐和住宿等活动,悬挂、晾晒有碍景观的物品同样被禁止。如果违反条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洗车,在非指定区域游泳的,将被处以50~500元的罚款。

  云报全媒体记者 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