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治” 水正变清

26.08.2020  08:02

今年以来,昆明市各县(市)区持续落实压实长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效、引导公众参与、创新工作思路,将河长体系覆盖到每一条河流,不断推动河湖“长治”工作,让河湖生态环境逐渐改善,水质逐渐变好。

河湖保护  新招频出

盘龙区6月开始推行“双河长”制度,把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所有领导及成员全部纳入区级河长,每条河道设2名区级河长,河长制管理范围增至13条河道;同时,加快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年底前,将完成盘龙江、金汁河、牧羊河、冷水河4条美丽河道建设。

官渡区通过“源头—沿程—末端—湖内”的全过程量化与精细化管控,重点实施点源、面源、河道支流沟渠等污染治理系列措施,削减污染物负荷。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协调解决问题,属地政府加强河道保洁、“清四乱”工作,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改善河道环境。

近年来,安宁市河湖保护治理力度也不断加大,如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河湖管护的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成了迫切要解决的难题。为此,安宁市举行了“助力河长制  争当河小青”巡河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招募48名“河小青”志愿者,持续有效压实河长制具体落实,引导在校学生、退休职工、企业高管等社会志愿者一起参与强化监督检查。“河小青”志愿者来到宁湖公园,捡拾环湖步道零散垃圾,劝导制止垂钓、戏水、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关注违法排污现象,前往温泉牧羊湖、却普厂、青龙赵家庄捡拾散落河边的垃圾,向沿岸群众传播爱护河湖环境的环保意识。

在此基础上,安宁市河长办将进一步携手共青团安宁市委、市检察院等单位,扩大志愿者队伍,启动并定期开展“小青”志愿服务活动。

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

今年至2021年,昆明市将综合采用飞行检查、交叉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坚持明察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及时深入了解各级河长履职和河湖管理保护的真实情况,推动形成“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立体化监管,让失职失责行为无处遁形。

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约谈、通报、在媒体公开曝光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各级河长把责任抓牢抓实;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案、考核细则,重点抓好落实河湖长组织责任体系、基础支撑体系、专项整治行动、河湖管理保护、河湖长履职、水环境治理成效和国控省控断面、水功能区达标等情况的考核,建立层层量化的考核体系,切实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昆明市还将河湖面貌改善、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让爱水、惜水、护水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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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专项行动推进突出问题整治

今年上半年,云南省清理了14174条河湖库渠,清理污染物146.4万吨。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湖清水专项行动,有力推动了河湖突出问题的整治。

今年以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各项机制得到全面落实,全省的河(湖)水质也在逐渐变好。1月至6月,抚仙湖、泸沽湖继续保持Ⅰ类,洱海保持Ⅱ—Ⅲ类,阳宗海Ⅱ—Ⅲ类,滇池草海达到Ⅲ—Ⅳ类、外海Ⅳ—劣Ⅴ类,程海保持Ⅳ类,星云湖Ⅴ—劣Ⅴ类,异龙湖Ⅳ—Ⅴ类,杞麓湖为劣Ⅴ类。

上半年,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85.5万人次,河湖保护治理成效得到提升。云南省修订、印发了《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省级会议制度等4项制度》等4个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河(湖)长制制度体系。

上半年,全省共发现“四乱”问题5848件,销号5844件,剩余4件为规模以下“四乱”问题,销号率达99.93%。“云南清水行动”中,清理河湖库渠14174条,清理污染物146.4万吨,清理排查入河排污口3031个,取缔非法采砂点1961个,整治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源地210个。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有力推动了河湖突出问题的整治。(昆明日报 记者黄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