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19.07.2023  17:05

  7月17日下午,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红、俸红健、陈子艳等2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沧源崖画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关于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全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沧源崖画保护条例》情况报告、关于全县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对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2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沧源崖画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任命:

  杨菊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李萍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杨春元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田永生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赵学龙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泰鹏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开红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

  赵文军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繁荣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仕伟,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赵毅、肖国光,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科级实职干部,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等部门负责和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