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17.08.2018  20:44

8月17日上午,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会议,副主任李雪峰、赵毅、李明珠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改局长孙铁作的沧源佤族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长高兴华作的沧源佤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审计局长李开岚作的沧源佤族自治县2017年度县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谭文红作的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2017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明珠作的关于批准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谭文红作的关于对全县农村社会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沈东云作的关于对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主任杨国祥同志作关于对全县农村社会治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免去赵兴龙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李丽梅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赵家林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金勇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繁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

李繁荣对新任命人员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增强公仆意识。要时刻牢记权力源于人民,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始终把造福佤山人民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想民之所想、忧民之所忧、急民之所急、为民之所盼。

二要增强法治意识。要加强对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忠于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履行人民赋予的权力。

三要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对人大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自己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贯彻执行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查意见,认真落实,及时整改,务求实效。

四要自觉履行承诺。自觉实现誓言,兑现在人大常委会上的庄严宣誓承诺,把对人大负责与对人民负责有机结合起来,恪尽职守、依法履职、为民行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取信于民,向历史、向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罗伟,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振锋,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朝中,县人大常委会享受正处级待遇干部,派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长李红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民政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录入者:沧源县人大 责任编辑:沧源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