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举办第一批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向公众开放活动

30.03.2018  21:33

为加大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环保公众开放活动常态化、规范化,3月21日和28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第一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组织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昆明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和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三家开放单位开展了第一批环保设施集中面向公众开放活动。

活动期间,来自昆明一中金岸中学、板桥中学和昆一中西山附属小学的师生代表,分别走进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昆明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和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观看环保宣教视频,零距离参观了解污水治理(处理)工艺、环境治理设备自动化监控、再生水循环利用、进/出水在线监测站房等水质净化处理设施设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深入了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工艺流程和关于垃圾发电的科普知识;环境预测预报平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应急监测车,全面了解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运作模式以及数据产生的过程。三次活动共邀请125名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通过参加集中开放活动,现场参观了解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治理成效和环境监测预报方式方法,师生们对环境保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心中树立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念,纷纷表示回去后要向家人和朋友宣传水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环保知识,倡导大家践行绿色的生活方式。

本次集中开放活动的成功举办,搭建了环保企事业单位与公众深入沟通交流的渠道,达到了互通有无,加深了解,解疑释惑的目的。下一步,省环境保护厅将按照《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名单和印发<环境监测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试行)>等四类设施工作指南的通知》规定要求,不断增加开放设施种类和开放单位,督导开放单位不断完善开放场所建设和工作程序,推动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逐步实现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并挖掘和整合环境宣教资源,切实增强开放工作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确保集中开放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目前,云南省确定的常态开放单位是昆明市第七八水质净化厂、昆明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空港垃圾焚烧发电厂和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三家,需要参与活动的市民可以关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和“云南省环保厅”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云南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公告》获取申请预约方式报名,收到邀请后参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