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污普办召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动员会暨普查制度培训

18.09.2018  10:54

  为深入贯彻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推进视频会精神,进一步做好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不断提高各级普查机构人员的普查水平,云南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11日组织召开入户调查阶段动员会暨报表制度培训。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天喜作动员讲话,省普查办主任、环保厅总工程师杨永宏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会议由省普查办副主任孟广智主持。

  王天喜副厅长指出,要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强化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省委省政府召开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确定“打一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人民战争”的坚定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人民战争,就要坚持精准施策,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推进,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在坚持目标导向,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基础上顺势开展,重点摸清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敏感污染物,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掌握一套真实、客观反映全省不同区域、流域环境形势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形成一张可动态更新的污染源名录库电子地图,建立一套科学的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全省上下要充分认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义,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扛起时代使命担当,全面细致、系统科学、求真务实做好这次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工作,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圆满完成普查任务。

  王天喜副厅长强调,要认真总结,进一步强化做好普查工作的信心与决心。目前,我省已经完成普查清查建库、入户调查系统试填报、入户准备等任务,为全面实施入户调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组建污染源普查机构,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二是建立部门共商机制,严格落实普查责任;三是优化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检查调度,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五是上下协作同心同力,扎实做好清查建库工作。我省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王天喜副厅长要求,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入户调查工作。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决定普查工作成败的关键。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攻克难题,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普查任务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一是明确时间节点,认真谋划入户调查;二是加强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三是认真准备,做好全面入户调查前期工作;四是认真调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五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杨永宏总工程师在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了下一步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全面入户调查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二是有序推进全面入户调查工作。在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入户准备工作,完成省级普查数据处理系统测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与发证、县级普查机构明确调查任务、市县级普查机构通知普查对象和单位准备材料;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各级普查机构组织普查对象和有关填报单位填报普查表,省级普查机构将对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在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工作,按照普查指导员审核、县级自审、市级和省级集中审核的程序,对入户调查数据开展逐级审核;在2019年1月31日前完成质量核查工作,省级和市级普查机构在数据审核完成后开展质量核查工作,并根据结果进行整改,及时将数据逐级上报国家普查机构,省市级普查机构应编制质量核查与评估报告;在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汇总建库工作,省级和国家普查机构均采用超级汇总方式汇总普查数据,县市级、省级分别对汇总数据进行逐级质量审核确认并编制数据审核报告,经国家普查机构汇总审核后,再次汇总普查结果,并由各级普查机构进行确认。三是认真做好入户调查工作组织。要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合力。要强化普查质量控制。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普查质量控制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制定标准、确保对普查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要强化培训、指导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严守普查纪律,加强调度和督办,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普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此次培训为期5天,届时将有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信息中心、省环境评估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从各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各行业报表填报、软件填报系统等方面为普查机构人员授课,组织州市经验交流与答疑、小组讨论学习等。

  各州、市分管局领导,普查办主任,综合组组长、技术组组长及技术人员;省厅各相关直属单位领导;省普查办内设技术组全体成员共100余人参加会议。(采写:宣教中心新闻网络室 马霖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