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启动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18.03.2015  11:50

      本报讯(特约记者 杨福军) 3月12日,永平县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在龙门乡龙门村委会启动。
      这次试点工作将历时一年,分两批进行。上半年在龙门村的官庄、大登坡、大麦地3个自然村开展;下半年全县确定1个村委会全面开展试点,上半年未开展试点的乡镇各选择1个自然村开展试点。试点内容主要是在自然村选举产生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定《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理事会章程》、《村民监事会章程》和《村规民约》四项基本制度,以及从本村实际出发,根据村庄治理需求制定的《村庄环境卫生制度》、《客事从简制度》等专项制度,将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张和要求通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自治规章制度转化为村民的集体意志,将“要我做”变为“我要做”,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