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环境保护局及时查处污染事件

05.06.2015  18:14

2014年3月永兴乡群众和永兴乡人民政府向永仁县环境保护局反映,永兴乡石米地沙场洗沙废水直接外排,污染了永兴河,给下游群众人畜饮水及耕种造成恶劣影响,乡政府多次发文要求该洗沙场停止生产,但该洗沙场仍继续生产,要求县环保局查处。

接报告,永仁县环保局派出环境监察人员对永兴乡石米地沙场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沙场已建成,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沙场未建设洗沙废水治理设施,废水直排河流,洗沙场废水对下游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永仁县环境保护局及时下发《永仁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洗沙场立即停止生产,责令洗沙场于2014年3月20日前配套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

该洗沙场接永仁县环境保护局决定书后新上了洗沙废水后重复利用设施,沿河村民恢复了正常生产、生活。(起国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