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守住水利安全底线 让昆明天蓝水清更有底气

22.03.2022  08:32

来源: 昆明日报   

关注“世界水日

大国之治,江山为基。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家长治久安。“十四五”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调研中,一路看水问水、把脉江河。念兹在兹,源于水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势大局中的基础地位更重、战略作用更强、保障能力更突出。

2022年1月6日至7日,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1月27日,全省水利会议召开,新一年水利工作扬帆起航。

脚踏实地,方致笃行。当前,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6条实施路径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已全部出台,2022年10项重点工作150项具体任务都已明确。其中要求,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这与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不谋而合。

2022年全新“接棒”,我们仍需接续奋斗、精进不辍。从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出发,昆明水务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变化风险,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加快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和集约节约,推动新阶段全市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3月22日第三十届“世界水日

2022年3月22日—28日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

2022年“世界水日”主题

珍惜地下水  珍视隐藏的资源

2022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

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地下水位逐年上升

依法立规管住地下水

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如何把宝贵的地下水资源“管住”?

昆明地处长江、珠江、红河三大流域分水岭地带,受特殊地形地貌、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和极端气候的影响,昆明常呈季节性、区域性缺水,导致昆明市水资源短缺,地下水则成为昆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地下水关乎民生大计、饮水安全。自2008年以来,昆明市多次开展地下水清理整顿和专项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取得了良好成效。面对用水需求,昆明水务部门不断强化地下水管理基础,先后颁布实施《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昆明市地下水资源规划》《昆明市地下冷水禁采区、限采区划定报告》等,为工作开展提供扎实基础保障。严格地下水监督管理,以刚性约束解决“管得住”的问题。按照  “先供水、后封停”原则,在全市全面开展地下冷水井封停工作,累计封停地下冷水井441口,其中滇池流域主城区369口,主城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供水保障率高的区域地下冷水井已基本封停。

经过多年努力,至2021年,主城区大部分降落漏斗水位已恢复,地下水资源量得到了有效保护和管理,让昆明发展的“底气”更足。成绩来之不易,更应清醒坚定。2022年,昆明水务将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开展《昆明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行市、县按权限分级审批,市级督察、指导,县级属地管理原则,市、县“一条心”,进一步强化地下水资源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共同做好地下水保护和管理。

天蓝水清成效初显

多措并举复苏河湖生态

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如何将天蓝水绿的河湖生态“复苏”?

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鱼和谐”是“十四五”期间国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追求的目标。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是重要实施路径之一。

河湖具有防洪、抗旱、输水、蓄水、生态和景观等功能,是维系生态系统平衡的重要因素。据统计,昆明市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有70余条,因其属于地表水,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河湖生态的保护与管理成为昆明水务工作的一道“现实题”。

河流生命的核心是水,命脉在于流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2017年底,昆明提前一年全面建成河(湖)长制。自全面建成河(湖)长制以来,昆明市每年印发昆明市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全市总河(湖)长会议,全面部署河(湖)保护治理年度工作任务,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和部门职责,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和督察督导、交叉检查;稳步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制定印发美丽河湖建设计划及方案,评定市级美丽河湖41个,成功申报省级美丽河湖10个。

2021年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7.8万余次,督察员利用昆明移动河长App“移动督察”功能开展河(湖)长制督察工作105次,新增64个“四乱”问题全部清理销号,规模以上10河5湖、规模以下127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复核工作已全部完成。为保持天蓝水绿,“复苏”昆明河湖生态提供坚实的保障,让绿色成为昆明发展最厚重的底色。

接下来,昆明河湖保护治理工作将树立河湖系统治理思维,坚持“退、减、调、治、管”多管齐下,坚决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围绕督察问题整改、“清四乱”、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滇池阳宗海保护治理及河(湖)长履职等内容,严格水域岸线管控、加快“一河(湖渠库)一策”方案滚动修编和河湖健康评价专项监测工作进度,适时修订河道生态补偿办法,持续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及评选工作,大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成效,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积极发挥河湖保护治理社会共治合力。

坚持节水优先

千方百计“计较一滴水

解决缺水问题,节水是根本出路。如何将每滴水“用好用尽”?

系统数据畅通率不应小于98%”……不久前,水利部发布实施《城镇用水单位智慧节水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在国家层面首次明确了关于城镇用水单位智慧节水系统的技术要求;随后,相继发布《“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关于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全国水情教育规划》等。短时间内,多个部门出台节水相关的规划、意见,从国家层面的总体目标、相关标准,到再生水利用、水情教育、供水管网漏损率管控等细化问题,水资源的流动与消耗被“”得更紧、管得更牢。

作为一座资源型和水质型严重缺水城市,昆明对每一滴水的重视与保护程度,非比寻常。早在1982年,昆明就开启了节水探索实践之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工程、科技等手段,深入推进节水工作,得到住建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的“点赞”。

民生为上、治水为要。多年来,昆明深入开展节水宣传,认真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不断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深入推进水量平衡测试和节水载体创建工作,先后制定实施《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处罚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法开展城市供水节水等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改造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开工建设海绵城市面积31平方公里,超过25平方公里的目标任务……

通过以上措施,昆明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城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均低于全国平均值的50%以上,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883家、节水小区294个。近40年累计节水量达8.2亿立方米,相当于节约了大半个滇池的水量。2011年荣膺“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2015年、2019年两次顺利通过国家复查,这是昆明坚持“量水发展、以水定城”、节水优先的最好诠释。

水是生命之源,节水,也早已成为昆明的自觉行动。下一步,昆明水务将继续深入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计划(定额)用水管理,及时编制、发放用水指标,严格实施水量平衡测试管理分级制度,持续推进水平衡测试及节水载体建设,加大再生水利用工作力度,深入实施昆明节水行动,大力开展节水宣传,不断增强社会的水忧患意识,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改造三年行动工作,统筹推进辖区海绵城市建设,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海绵设施建设全过程管控,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专项考核办法。

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如何将有限的水资源“知水善用”? 

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面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安全利用能力和水平。”2022年全国水利会议再次强调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

昆明境内无大江、大河流经,仅靠大气循环降水,通过地表径流汇集到湖泊和库塘作为生活和生产水源。作为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保障供水安全、精细化管理水资源意义尤其重大。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昆明市以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为契机,强化全市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加快建立和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努力破除水资源瓶颈制约。严格取用水监管,开展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和红河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和整改提升,依法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切实加强计划与定额用水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统筹做好水资源配置,制定普渡河、牛栏江等重点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多年“严措施”,昆明市用水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全市范围县域节水型社会全覆盖,“十三五”期间的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8亿立方米左右,远低于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在省政府对市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考核中连续保持“优秀”等次。也正是这样的刚性约束,才使得昆明“管水有方、用水有据”。

接下来,昆明水务将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工作准绳,推进落实“十四五”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并落实整改,高效利用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统计,强化水量分配及调度,抓紧完成重点流域水量分配,清理规范取水许可,运用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强化城市供水监督管理。

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

织密综合整治“一张网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近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多维度、多层次融入立法,不仅国家层面的生态环境立法加速,地方立法也发挥了织密绿水青山法网的重要作用。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近年来,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景象,不断展现在春城人民面前。这得益于昆明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治水管水,发挥法治在推动水务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让制度规定不再是“没有牙齿的老虎”。

立良法促善治,举一纲而万目张。昆明市在严格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昆明实际,先后颁布实施《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等涉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初步形成昆明特色的涉水地方性法规体系。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和水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执法文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执法人员培训,配备专业执法设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创新执法方式,完成市县两级水务综合执法试点,积极推进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型执法模式,维护良好水事秩序。深化水务“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为主线,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普及涉水法律法规和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水法治观念和主人翁意识,自觉参与到水资源保护中来,营造“爱水、惜水、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力开创昆明生态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保障。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绘就人水和谐新画卷。接下来,昆明水务政策法规工作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强化水务体制机制法治管理要求,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等涉水法治建设,全面提升水务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昆明新阶段水务高质量发展。(昆明日报 记者吕文康报道  昆明市水务局)

新闻助读

地表水和地下水,你分得清吗?

地下水

是指赋存于地面以下岩石空隙中的水,狭义上是指地下水面以下饱和含水层中的水。在国家标准《水文地质术语》(GB/T  14157-1993)中,地下水是指埋藏在地表以下各种形式的重力水。地下水具有地域分布广、随时接受降水和地表水体补给、便于开采、水质良好、径流缓慢等特点。因此,具有重要的供水价值。 

地表水

是指陆地表面上各种液态、固态水体的总称。主要有河流、湖泊(水库)、沼泽、冰川、永久积雪等。河流是最活跃的地表水体。它水量更替快,水质良好,便于取用,是人类开发利用的主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