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全省河长制工作第二次培训

05.12.2017  12: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云南省2017年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建设验收制度》和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技术大纲》的要求,全面部署安排全省河长制的验收工作、迎接国家中期评估的准备工作,11月28日,省水利厅在昆明组织开展全省河长制工作第二次培训,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水利部门,省水利厅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约360人参加了培训。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刘刚到会作了动员讲话。省水利厅副厅长张新弘主持培训,对各州(市)迎接省级建立河长制验收和准备国家中期评估提出要求。

刘刚指出,全面落实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决策,全省水利系统必须高度重视,各级各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牢记使命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冲刺河长制,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刘刚认为,我省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获得了水利部充分肯定。全体参训干部职工要积极做好验收评估的准备工作,认真抓好技术支撑基础工作,做好信息宣传和社会监督,提前谋划明年工作。刘刚要求,要端正学风,认真完成培训任务,要把培训内容和要求带回去,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层层传递培训内容要求,真正将培训成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刘刚强调,当前全省河长制工作已到关键的攻坚阶段,冲刺阶段,全体水利系统要周密计划,精准发力,冲刺12月,确保云南省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如期实现。

培训会上,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河长制工作处处长刘小勇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时代背景、总体框架、进展情况、中期评估等方面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宣讲,着重解读了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技术大纲》;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技术负责人讲解了“一河一策”编制方案及案例分析和“一河一档”台账建设方案;省水文水资源局技术负责人讲解了河长制监测体系工作方案和河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省水利厅河长办主任李伯根结合培训和近期工作,提出了十个方面工作要求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