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检查组深入丽江和大理检查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

01.08.2018  15:28

为深入了解全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现状,宣传贯彻《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8年7月25日至26日,省水利厅訚楠副厅长率队深入丽江市、大理州开展检查调研。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丽江市玉龙县白汉场水库、拉石洛水库和大理州洱源县海西海水库、大理市三哨水库管理机构、编制、人员及经费等落实情况,并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专项督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办安监〔2018〕126号)有关要求,重点检查了“三个责任人”落实,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水库水情雨情监测预报、水库调度运用计划、水库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查阅了防汛值班记录、大坝变形、位移观测记录等资料。

訚楠要求各水管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水库安全运行管理,严格按照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要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宣贯力度,千方百计落实水管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及经费等,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应有效益的发挥。针对检查发现的大理州三哨水库未按相关要求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等问题,省水利厅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并于2018年7月27日向大理州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督促落实三哨水库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的函》,请大理州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三哨水库管理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及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