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重在提高政策执行力

31.05.2016  12:36

  日前,国务院派出的9个专项督查组在山西、吉林、四川、河北、重庆等地督查民间投资问题,要求尽快激发中国民间投资活力。紧接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试行)于5月27日发布施行。笔者认为,现时经济环境下,无论是对民间投资督查还是发布施行分层管理办法,都是为了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而当下激发民间投资积极性的关键,重在提高政策执行力。


  民间投资相对于国有投资和外商投资而言,是来自于民营经济所涵盖的各类主体的投资,具体包括个体投资(居民个人的生产性投资和住宅投资、城乡个体工商户经营性投资)、私营企业投资、私有资本控股的股份制企业投资以及集体企业投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在加速增长,投资规模逐年扩大,在全社会投资中所占的份额已超过国有经济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贡献逐步提高,投资的自主增长能力逐步增强。有关部门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民营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重超过60%,民营经济对国内生产总值(GDP)贡献超过60%,民营经济为全社会创造就业岗位占到80%以上。然而,今年以来,却出现了民间投资增速不断下滑的现象。1~4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名义增长5.2%,与去年全年10.1%的增速相比,几近腰斩;民间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2.1%,比去年同期降低3.2个百分点,民间投资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剪刀差”在拉大。还有媒体统计过,目前已有12个省份公布了1至4月份民间投资数据,其中有7省民间投资增速较一季度回落,东北地区大幅下滑了23.1%。而2013年、2014年、2015年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分别是63%、64.2%和64.2%,民间投资比重总体比较稳定。这说明在当前民间投资的积极性确是在下降的,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回顾过去,长期以来,民间投资受着行业准入的限制。许多已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比如银行、保险、电信等行业,对国内民间资本的介入存在严格的限制。尤其是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大量的民间资本只能拥挤在允许投资的少数行业内,造成过度竞争、重复建设,使资源不能通过投资在不同产业之间进行调整,无法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同时,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不畅通。我国的融资环境一直是扭曲的,不合理的,以国有银行为主导的信贷投放长期向国有企业倾斜,而民间投资在融资方式选择,融资建立等方面受到歧视,民营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得不到平等的融资机会,很难通过正规的直接或间接金融渠道融通资金。可以说,融资困难已成为当前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与此同时,政府审批程序繁杂,服务不到位。民间投资要受到政府一层层的行政审批、手续繁杂、准入条件过高、效率低下、耗时耗力,这令民间投资者望而却步。另外,政府对民间投资在技术、信息、法律等方面的服务存在严重的缺陷,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充分保障,严重制约了民间资本的积累和民间投资的增长。民间投资的信息渠道不畅,投资政策透明度不高,市场信息不灵,投资者无法正确选择投资项目。


  尽管上述问题近期有所改观,但是,经济新常态下,又出现了新问题,比如《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施同等待遇。然而督查组发现,一些地方和金融机构并未做到“一碗水端平”,在规模上“重大轻小”,在身份上“重公轻私”,在地域上“先内后外”。又比如,有些地方,民营企业去申请投资项目,干脆从过去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变成了“没有门”。有些地方在落实支持民间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规范性文件内容“打架”,项目审批程序繁琐,甚至一些文件规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等问题,如果去咨询或者申辩,管理人员又从过去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变成了“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办”的情况,对支持民间投资缺乏积极性,并且政策执行力较低。


  所以,若要提高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就必须多策并举。


  我国民间投资发展的历史还不长,企业本身的规模小,规模效应难以形成。民间投资大多投向初级产品加工,对新兴高科技投入少。大多数民间投资者对投资方向,投资项目,缺乏预见性,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情况下更会随波逐流,致使民间投资项目出现区域内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鉴于此,就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对民间投资的引导作用,讲清形势,解读透政策,主动引导民间投资需求,提高其投资积极性。同时,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并且要及时落实。日前,发改委宣布将推出包括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等七大措施提高民间投资的积极性,这对民营资本而言可谓重大利好。不过,政策已经推出,各地就应及时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让民间投资迅速沐浴到政策的春风。对于开放新三板市场,一定要让新三板日益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的资本主战场,用民间资本来搞活民间的优质中小型企业。而针对新三板分层将实施的差异化制度供给,是能够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和具有不同市场需求的挂牌公司提供相适应的资本市场平台,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要求和提供差异化服务,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此外,还要一如既往地大力推广PPP模式,尽快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推动加快特许经营法等立法进程,加强制度法规创新供给。通过完善价格政策、挖掘项目商业价值等手段,构建合理有效的投资回报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改变政府以往集运动员与裁判员于一身的角色错位,从而吸引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并确保PPP项目顺利运转。


  另外,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包括构建普惠性创新金融支持政策体系、规范银行对民营企业收费、开辟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直通车”以及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间投资支持的合作机制,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进而解除民间投资的金融之忧。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