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人民法院推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

23.10.2014  12:39

大理市人民法院推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

畅通监督渠道 依法公正办案

8月以来,大理市人民法院创新案件跟踪监督机制,专门制作了“廉政监督卡”,全面推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

按规定,当事人在办理立案手续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或在送达法院文书时领取廉政监督卡,对案件审理或承办法官违纪违法办案行为可据实填写在“廉政监督卡”上,直接交至纪检监察部门,或按照“廉政监督卡”所载明方式进行网络举报或者电话举报。同时,当事人还可利用“廉政监督卡”对办案法官在履行职责、依法办案、公正效率、服务态度、清正廉洁方面等情况进行评议,重点对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无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的请吃、请玩或报销应由自己支付费用的行为,有无与当事人不正当接触的行为等其他影响公正办案的行为进行监督,使案件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置于群众监督之中,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实现由“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要求监督”。

目前,大理市法院共发放“廉政监督卡”268份,回收率超过70%。

记者 庄俊华 通讯员 杨昊伟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