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民族文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01.07.2016  15:00

各州市民宗委(局)、省级有关文化事业单位(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推进民族文化繁荣示范,根据云南省预算管理改革要求和《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就2017年度民族文化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7年度民族文化申报项目,包括云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云南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云南民族文化“双百工程”项目(含“百名人才”培养项目和“百项精品”扶持项目)、省级民族机动金文化项目,其中,省级民族机动金文化项目为省级文化事业单位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6年7月4日至8月1日。

三、申报渠道

所有项目必须在民族文化项目管理系统中申报。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112.112.19.165:88,也可从云南省民族宗教网(http://www.ynethnic.gov.cn)“在线业务”模块链接进入。项目库已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放,并将于8月1日24点关闭,过期不再接受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需提供一式两份纸质版材料(项目申报表和经费预算),由民族部门加盖公章后逐级审核报至省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省级部门直接报送省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注:项目申报表可从民族文化项目管理系统中打印)。民族文化“双百工程”项目还需提供科学、详实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上述材料请于8月10日前报省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

(二)“百名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对象为省民族宗教委已命名的100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请按照《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扶持管理办法》,由所在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指导被培养人申报。

(三)关于“百项精品”扶持项目,省级单位(公司)和各州、市、县均可申报。请根据《云南省百项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扶持管理办法》,严格项目质量和申报材料质量,确保符合申报要求。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工作为2017年度民族文化项目预算及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一是严格申报内容,凡不符合《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和民族文化项目资金投向的不予受理,纯基础设施建设的不予受理。二是严格申报程序,逐级审核上报,凡越级上报的不予受理。三是严格申报材料,确保各项申报信息科学、合理、规范,凡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二)请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时间和条件,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当年度不能开展的或不符合开展条件的不予申报。自2017年度开始,凡在第三方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延伸审计和省民族宗教委不定期实地检查中,发现资金未使用或使用较不规范的,在下一年度预算分配因素中,相应调减项目数量和预算金额。

(三)请各州市、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调研,积极储备民族文化项目,并录入民族文化项目管理系统。同时制定2018年-2020年民族文化项目三年扶持计划,以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联系人:王凤岐 13518787486 [email protected]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