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举措抓实民族地区脱贫攻坚 ​今年全省民族自治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预计减少50万人

20.11.2018  21:11

日前,记者从省民宗委获悉,通过全省各方面推动,当前我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近日全省脱贫出列的15个县中,有13个是民族自治地方县,2018年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预计减少50万人。

我省是我国典型的多民族聚居省份和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全面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重要指示和对云南提出的“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求,制定《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统筹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2016年至2018年我省安排民族专项资金,重点建设了以“率先发展、全面小康”“精准脱贫、跨越发展”和“突出特色、融合发展”3种类型的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示范村(示范社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同时,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创建,推广实施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等,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精准脱贫、跨越发展树立示范和标杆。

我省把改善“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和沿边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作为工作重点。对“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179个行政村进行整村推进、整族帮扶,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比2015年减少20万人。在实施《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基础上,2018年启动实施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范围为110个沿边乡镇和19个沿边农场,计划投入资金126.1亿元,实施6大任务38项重点工程建设,建设一批辐射带动作用更强的小城镇,使沿边878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五通八有三达到”目标。

倾力支持“三州三区”地区脱贫攻坚。我省把全国“三州三区”深度贫困地区中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迪庆藏族自治州作为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2018年投入两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亿元,实施整村推进、高黎贡山移民搬迁群众脱贫发展等项目建设。推动实施《云南省迪庆州怒江州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对两州的项目资金补助标准按其他地区的1.5倍安排补助资金,继续协同配合省教育厅等部门率先在迪庆、怒江两州实施14年免费教育。

实施政府为特困群体购买保险保障服务。全省启动实施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每年安排资金2600多万元,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77.1万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18.5万户家庭购买农房险,向人口较少民族高中、大学本科和大专院校学生发放助学补助,有效缓解人口较少民族因残、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现象。2017年开始对沿边373个行政村82.1万群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此外,我省还积极发挥少数民族文化优势,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发展,通过建设民族特色村镇提供高质量旅游产品来助推民族地区脱贫发展。云南统一战线成员通过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脱贫攻坚会泽同心工程”、“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光彩事业怒江行”活动、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方式,有力助推了民族地区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