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明率队深入沧源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立法调研

14.11.2018  17:31

  11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思明率调研组深入沧源,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志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副县长杨刚等陪同下,调研组先后深入葫芦小镇、永和口岸、翁丁原始村落、勐来乡勐来村,以实地查看、座谈、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情况。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沧源自治县民族团结建设工作,并指出,制定《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将民族团结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全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求,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立法意义重大,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认识,抢抓机遇,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要注重各民族间整体、协调和平衡发展,因地制宜,突显特色,整合区域资源,持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工作。

录入者:沧源县人大 责任编辑:沧源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