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民族团结新篇章 推动大理发展新跨越

15.04.2015  12:04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谱写民族团结新篇章 推动大理发展新跨越
发扬大理珍视民族团结和睦与重视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


      梁志敏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工作,专程来到大理白族自治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云南要把“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作为发展的三大目标之一,并明确要求把“着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同时,他强调指出“民族工作的关键是团结,民族地区的重点是发展”,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定不移践行“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牢牢把握团结与发展主线,发扬大理珍视民族团结和睦与重视民族工作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通过的《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在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走在前列。

      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人口迁徙流动日益频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正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民族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为此,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走好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始终做到“八个坚持”,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围绕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一步开展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抓实每年8月份“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月”,全方位、分层次、递进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进军营”,教育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认同”,使各族干部群众树牢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营造“民族团结人人做,民族团结大家亲”的浓厚氛围。

      推动民族地区跨越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工作时强调,“做好云南民族工作,最大的挑战是少数民族发展普遍比较滞后”,“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我们将始终把发展作为解决大理一切问题的关键,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好的前提下能快则快,努力走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确保全州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抓住国家民委将大理州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市试点的机遇,以及云南省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机遇,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整合力度,实施好“586”工程建设,抓实样板村和帮扶村建设任务,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民贸民品培育壮大上下足功夫,注重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切实改善民族地区的发展条件,确保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二是打好扶贫综合开发攻坚战。紧紧抓住国家开展滇西边境山区扶贫开发的机遇,聚焦深度贫困人口,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边远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为主攻方向,稳步推进以红河源、黑潓江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的扶贫综合开发,抓好教育部挂钩扶贫项目落实,重点抓好整乡、整村推进工程,实施扶贫安居、易地扶贫搬迁、信贷扶贫、产业扶贫等项目,重点解决农村道路建设、饮用水安全、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等薄弱环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乡因族制宜、因村施策、因户施法,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切实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打赢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保障,像落实发展指标一样落实民生任务,把惠民政策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低收入群众、特困群众身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兜底政策上,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着力解决好密切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民生问题,努力让全州各族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繁荣发展优秀民族文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民族问题,物质方面的问题要解决好,精神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好”,他指出“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瑰宝,要积极加以支持和发展”,“要使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使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成为民族团结的润滑剂、催化剂、粘合剂”。我们将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以建设民族文化强州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筑牢各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一是大力推动优秀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深入实施文化强州战略,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等资源,积极促进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生产更多优秀的大理民族题材影视剧和文化产品,支持以文化创意为重点的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旅游、康体休闲、演出演艺、民族民间工艺等文化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努力把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优秀民族文化持续健康发展。抓好以白剧为代表的民族民间文艺,实施白剧振兴工程,着力在制约全州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上实现新的突破,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千方百计创作出更多具有地方特色、富有大理气息、符合时代特点的文艺精品。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古迹的保护力度。我们将按照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认真抓好古城、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日常管理,保持古迹风貌,下决心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利用的问题,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切实保护好祖先留下的宝贵遗产。重点抢救和保护民族传统经典、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族音乐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视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培养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促进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使各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过程成为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的过程,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三是切实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快实施州群艺馆拆除重建和州数字图书馆、州博物馆提升改造,整合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等各类资源,加强阵地建设,加快民族文化活动场所等设施的建设,完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体系,增加文化产品的供给,保障各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文化惠民、文化育民、文化乐民。

      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我们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升水平,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根本保证。一是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改变以往只注重党委和政府做民族工作的单一格局,走民族工作社会化的路子,最大程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二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我们将按照“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的方针,始终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好干部新标准,切实把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抓实抓好,发挥好少数民族干部的聪明才智和独特作用,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三是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和作用,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城乡等方面加强自治州民族立法。坚持依法处理不同民族成员之间的矛盾,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妥善处置民族宗教关系,注重用法治思维与手段规范和处理民族事务,善于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文化、信息等多种手段综合施治,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同时,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州进程,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知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作者系大理白族自治州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