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民族团结新气象 纵论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

01.06.2015  12:45

彩云之南,4700万各族同胞和谐共处、唇齿相依;三迤大地,26个民族兄弟团结一心、共创繁荣和幸福。进入新时期,云南各族人民正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奋发昂扬的状态、扎实有效的行动,齐心协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努力闯出一条边疆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新路子。

千百年来,各民族同胞在云岭高原繁衍生息,创造出丰富厚重的民族历史和精彩纷呈的民族文化。新中国成立之后,云岭各族儿女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三迤大地上书写着瑰丽夺目的篇章。红土高原处处都能感受各民族亲如一家、团结向上的浓厚氛围,到处展现着团结进步、和谐美好的喜人景象。

早在2008年11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同志到云南调研时就指出,云南“以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以民族团结保证科学发展的经验值得推广总结。”2011年9月,习近平为云南民族工作作出批示:“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不懈奋斗。”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指出,“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突出,这是云南最可宝贵的财富”,并明确要求云南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这既是对云南民族工作的深切关怀和充分肯定,更是对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巨大鞭策与殷切期待。

云南普洱境内,矗立着一座“民族团结誓词碑”。1951年元旦,各族人民在此会盟,几种民族文字铭记了同一个誓言:“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从那时候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信念就深深融入了云南各族人民的血脉,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从云南省情实际出发,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形成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创造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和谐、跨越发展的“云南现象”、“云南经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工作道路、理论、制度成功实践的生动典范。

团结奋斗的探索为云南发展筑牢了坚实基础,成功的实践积累了来之不易的宝贵经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的目标任务,需要我们更加自觉坚定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维护民族团结始终是关系云南改革发展、边疆巩固、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福祉的头等大事。历史经验早已证明,没有云南各兄弟民族的团结进步,就没有边疆地区的稳定和谐。守好筑牢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我们就要始终贯彻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始终明确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目标,始终坚定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决心,推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前列、作出示范,为云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良好环境,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努力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我们要在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民族地区发展滞后的问题,仍然是云南实现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挑战。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核心就是要加快发展,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推进包容性发展、紧扣民生抓发展,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我们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谋划民族工作,用发展的办法促进民族团结,用发展的成果巩固民族团结,把政府推动发展同吸引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发展统一起来,把生产发展和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统一起来,不断解放和发展民族地区生产力,坚决兑现“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承诺。

努力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我们要在创新民族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各民族大团结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我们要坚决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进民族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积极探索云南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路,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使平等相待、守望相助成为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出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让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努力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我们要在繁荣发展民族文化、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方面走在全国前列。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我们要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和“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民族文化发展观,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要积极支持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使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过程成为各民族相知、相亲、相惜的过程,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润滑剂、粘合剂,不断增强各民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和归属。

民族团结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是我们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不断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云南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更加珍视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全面推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实现云南跨越发展、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的必然要求,是当代云南人的历史责任和使命担当。我们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和各民族同胞一道为富民强滇、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不懈奋斗,朝着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目标大步迈进,凝心聚力谱写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时代新篇章。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