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民政局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工作

03.05.2016  11:46

  我国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是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遭受自然灾害、重特大意外事故、身患重大疾病等给予物质帮助或资金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解决其遭受自然灾害或重特大意外事故等出现的暂时或临时困难的救助制度。现行的社会救助制度彰显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近日宾川民政局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工作。一是公民本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其申请内容应包括家庭基本情况、遭受自然灾害或重特大意外事故及身患重大疾病治疗情况等的基本事实,生产和生活面临的困难情况,需要上级政府或民政部门救助的金额及给予的帮助等。二是明确所遭受的自然灾害种类(旱灾、洪涝、低温冷冻、雪灾、雹灾、雷电、龙卷风、沙尘暴、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场火灾、农林病虫害等)、所患重大疾病类型(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型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所遭受的重特大意外事故(溺水、交通事故、火灾等)。三是明确救助对象:灾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孤儿、其他对象等,四是需提供的材料:书面申请、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凭证、交通事故处理终结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折(卡)复印件等。四是逐级申报审核审批。申请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社区提出调查意见,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深入村委会、社区、农户落实提出核实意见,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根据调查核实意见提出审核审批意见,越级报送的申请一律按原渠道退回,待逐级完善相应手续后再进行救助。(宾川县民政局 张银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