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四个一批”加强养老院管理

11.12.2015  09:51

    12月10日,云南省民政厅厅长段丽元率队做客“金色热线”栏目,针对有市民反映的部分民间敬老院、养老院周围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段丽元从民政厅相关政策、专项检查整治措施等方面对如何加强敬老院、养老院的管理回答了市民提问。

    段丽元介绍,从2013年以来,云南省民政厅连续三年对敬老院、养老院安全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养老院的设施得到了不少改善,规章制度也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同时,针对工作人员还进行了培训。但同时,在三年的检查和整治中,民政厅发现我省的养老院存在老旧养老院设施设备落后的情况,“特别像消防设备基本上没有,因为它建造年代久远,老旧问题很大。”段丽元说,同时管理上存在“小马拉大车”的问题,“我们很多农村敬老院没有管理人员,所以这是最最薄弱环节。

    因此,民政厅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加大对养老院、敬老院的安全管理,通过“四个一批”来完善养老院的相关设施以及服务。一是全面现提升建设一批,积极的筹措资金改造改进一批,提升它的安全能力;二是批挂牌督办一批隐患突出的,在省、市、县三级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三是停业整顿一批,在挂牌督办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停止运营;四是规范提升一批,对条件好的养老院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人员管理。

    同时,段丽元还表示,对于民办养老机构,将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方式进行审批。“要有准入标准,核心就是安全,养老院必须要按照标准来建设,按照标准来运营管理才能进入。”段丽元说。(云南网 记者张成)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