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

24.01.2016  10:31

为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性天气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省民政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州(市)民政局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对不愿意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民政部门要增设临时救助点或临时庇寒场所,为他们提供帮助。

据介绍,面对极端恶劣天气,我省将加大“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除了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各级民政部门还将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工作。

记者 宋金艳 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