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政厅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06.01.2017  17:34

为顺应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民政事业在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助推作用,云南省民政厅与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7日,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云南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首次实现了与发改部门的联合印发,这是我厅规划编制历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标志着“十三五”时期云南民政事业发展将得到各级发改部门更大力度的支持。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之初就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召开4次厅长办公会,就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工程等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提出具体明确要求。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在各业务处室的支持参与下,厅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对规划文本进行了反复修改论证,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圆满完成了规划编制任务。为高位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厅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向省政府的汇报力度,积极争取支持,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此次印发的《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着眼于云南民政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重要作用的难点和突破口,坚持以民政工作的基本属性和主要职能为遵循,从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具体保障措施入手,对未来五年的云南民政事业发展框架进行了整体布局,并本着增强重点领域发展能力和补齐薄弱环节短板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从民政事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顺推,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同时,规划以提升云南民政事业的发展基础和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发挥省级投资的撬动功能为导向,以系统工程和重点项目为支撑,从具体建设个案的层面分7个专栏,确定了29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省级重点建设领域和重点投资方向。整个规划既注重体现宏观战略性,又注重体现指导性和操作性,是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遵循。

为切实发挥《云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引领作用,下一步,云南省民政厅将对规划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实施方案,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督查,带领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来源:厅规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