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大正处级调研员受贿20万 全部退赃照样被判10年

13.10.2015  10:16

云南民族大学(以下简称“民大”)正处级调研员张强,在民大采购一批公寓床时想到了吴老板,并将另外两家参与竞标公司的标的透露给吴老板,使得吴老板顺利中标。但在履行合同中,吴老板提供的床有质量问题,学校要终止合同,张强从中协调,使得合同顺利完成。事后,吴老板为感谢张强,分两次送给他共计20万元好处费。

送礼人交代

他们提供的床有问题

吴老板(另案处理)交代:2011年5月,他得知民大将采购一批学生公寓床,同年6月,他作为昆明安立兴教学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立兴教”)的老板,决定参与投标,并通过民大调研员张强内部打探,掌握了竞争对手投标情况,这才使得他的公司中标。

他们将第一批公寓床送到学校后,时任民大资产管理处处长李某验收时发现床有质量问题,并要终止合同,他急忙去找张强商量如何挽救。

你(吴老板)先别急,李处长要调走了,等李处长调走后,再来履行合同。”张强告诉吴老板,合同的事先拖一拖,等新处长上任后再说。

2011年11月,李某果然被调到其他部门了。

2012年1月,施某被任命民大资产管理管理处处长。“我来之前,就知道安立兴教提供给学校的床有问题,并要求另行约定验收时间。我到资产管理处之前,学校和吴老板公司签订的合同已履行了第一个标段,所以有些情况,我不是很清楚。但从现有的材料看,没有组织第二次验收。”施某说,他也向吴老板提出过要终止合同,但吴老板不同意,表示愿意重新提供合格产品。后来学校向相关采购部门了解情况,得知该合同一旦实施就很难终止,如果要终止的话,只有走法律途径。

后来,张强主要负责与吴老板进行沟通协调,在安装公寓床期间,张强作为资产管理处的现场代表,到现场监督。验收合格之后,学校该支付的费用都付给吴老板了。

调研员承认

事后收到过20万好处费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张强承认:2011年民大要采购一批学生公寓床,总价为500多万元。他在安立兴教参与投标过程中,曾向吴老板透露了另外两家竞标方的情况,才使得吴老板中标。在履行合同时,安立兴教的床存在问题,他从中斡旋,合同才得以继续履行,吴老板也拿到了货款。为此,吴老板分两次送给他共计20万元好处费。

法院认定

20万元贿赂款全吐了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被告张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但案发后张强已全部退赃,可从轻处罚。据此,昆明中院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张强有期徒刑10年,所得20万元予以没收。

春城晚报 记者 柏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