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毅:在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民办教育发展战略论坛上致词

30.12.2016  21:35

在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民办教育发展战略论坛上致词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郑  毅

2016年12月30日

各位专家、各位领导,朋友们: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云南省掀起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中,在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刚刚修法之后,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民办教育发展战略论坛在昆明召开。我谨代表云南省教育厅,对专业委员会成立和论坛开幕表示热烈祝贺!对出席会议的闵维方会长、罗黎辉副主席和各位专家、领导及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此,我还要向李孝轩董事长当选为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以及云南工商学院发展所取得的突出成就表示祝贺。

多年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教育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云南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显著。2009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2012年《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开始施行;从2015年起,省财政安排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每年1亿元;2016年起,全省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在2015年全省公办专科学校与民办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统一划线的基础上,从2017年开始,全省公办本科高校与民办本科高校招生录取也将不再分开划线;2016年11月《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公布后,云南十分重视对修法精神的学习贯彻。目前,全省民办教育形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个人办学、集体办学、股份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混合所有制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的局面;构建了从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层次、类型齐全的和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和体系。至2015年,全省有民办学校4617所,在校生118.09万人,民办培训教育机构900余所,年培训超过50万人。下一步,云南将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陈豪同志在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办好各族群众满意的教育”“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精神,改革创新,多措并举,推动全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在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方面,云南将以核准民办高校章程为重点,指导民办高校进一步健全学校治理机制,完善师生权益保障机制,审慎选择举办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加大财政经费对民办学校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的引导力度;推动适时修改《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出台新的既与国家政策相一致又有云南特点的配套政策。我们真诚地希望,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及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与会的各位专家领导为云南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别是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等方面,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最后,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在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民办教育发展战略论坛上致词

云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郑  毅

2016年12月30日

各位专家、各位领导,朋友们: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云南省掀起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热潮中,在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刚刚修法之后,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民办教育发展战略论坛在昆明召开。我谨代表云南省教育厅,对专业委员会成立和论坛开幕表示热烈祝贺!对出席会议的闵维方会长、罗黎辉副主席和各位专家、领导及朋友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在此,我还要向李孝轩董事长当选为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以及云南工商学院发展所取得的突出成就表示祝贺。

多年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教育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云南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显著。2009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2012年《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开始施行;从2015年起,省财政安排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每年1亿元;2016年起,全省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在2015年全省公办专科学校与民办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统一划线的基础上,从2017年开始,全省公办本科高校与民办本科高校招生录取也将不再分开划线;2016年11月《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公布后,云南十分重视对修法精神的学习贯彻。目前,全省民办教育形成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个人办学、集体办学、股份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混合所有制办学等多种办学形式并存的局面;构建了从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到高等教育各个层次、类型齐全的和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和体系。至2015年,全省有民办学校4617所,在校生118.09万人,民办培训教育机构900余所,年培训超过50万人。下一步,云南将以《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陈豪同志在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办好各族群众满意的教育”“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精神,改革创新,多措并举,推动全省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在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方面,云南将以核准民办高校章程为重点,指导民办高校进一步健全学校治理机制,完善师生权益保障机制,审慎选择举办非营利性或营利性民办学校;加大财政经费对民办学校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的引导力度;推动适时修改《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出台新的既与国家政策相一致又有云南特点的配套政策。我们真诚地希望,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及民办教育专业委员会、与会的各位专家领导为云南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别是如何深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精神等方面,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最后,预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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