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举行第三次会议 提出全面贯彻中央精神抓实各项改革任务

03.02.2015  10:50

          2日,省委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举行第三次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研究我省有关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安排部署近期改革任务。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专项小组组长黄毅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专项小组副组长杨应楠,省政协常务副主席、专项小组副组长白成亮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毅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 主建设的意见》勾画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清晰蓝图,描绘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路线图,是 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方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把研究起草我省相关实施意见作为当前的一项 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对接好中央顶层设计,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做法,尽快启动文件起草工作,确保文件起草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确保文件体现 中央精神、符合云南实际。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对照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和年度改革任务,及早研究部署今年改革工作,特别是要提高改革方案和改革工作质量, 使改革举措、改革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保兴出席会议。

省委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联络员,专项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云南日报 记者 张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