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6名在昆高校毕业生 每人可享1000元求职补贴

09.07.2016  22:45

  昨天,昆明市财政局发布多个财政补贴报告,其中包括2016年高龄老人生活补贴补助经费、大学生就业创业补助、残疾人教育补助资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工作报告等。

   下达残疾人教育补助金117万元

   本科生每人3000元

  为全面完成2016年残疾人事业工作目标任务,让今年考入大、中院校的残疾人学生和残疾人子女能够及时地领取到教育补助金,市财政下达2016年残疾人教育补助资金117万元。

  残疾人教育补助标准为:本科3000元/人、大专2000元/人、中专1000元/人。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市财政加强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尽快将资金安排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相关政策,在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个藏区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凡自愿申请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同时,为保证在昆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能及时享受政府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市财政局也安排部署,及时调度资金,对经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核通过的在昆高校,预计共计18786名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共安排拨付资金1878.60万元。

  该资金的足额拨付到位,为2016年在昆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了资金保障,有力地推动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100万元专项资金

   奖励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

  资料显示,昆明市财政每年从市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 “以奖代补”工作,对已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危险性评级3级以上的患者的监护人(自然人),给予每人(户)每年人民币1000元补助,由乡镇(街道)卫生部门负责审核兑现以奖代补奖金(补助)。

  该政策的执行对于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创新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依法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关怀帮扶体系,积极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疾病治疗康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以奖代补”等方法,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积极配合治疗并开展康复训练,妥善看护好居家患者,确保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发生危害社会案(事)件发生。(都市时报记者 王海涛)

   ★数读

  下达2016年高龄老人补助经费3124.09万元

  80至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

  90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

  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