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检 正风肃纪——召开全省检察财务大检查情况通报会

12.12.2017  15:39


  12月7日下午,以视频会议的形式,云南省检察机关召开财务大检查情况通报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

  据了解,此次全省检察机关财务大检查活动由省检察院牵头,从全省检察机关中抽调了计财、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了8个检查组,对95个基层院进行财务大检查,实现了对全省检察机关财务大检查的全覆盖。

  会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和玉通报了检查情况,对规范财务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指出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许绍政在会上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盯着问题抓好整改、充分运用好检查成果等,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联系起来,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不断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

  许绍政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抓手,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驰而不息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巩固反“四风”成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许绍政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领导、端正态度,全面推进问题整改和预防。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将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为思想和行为自觉,推动检务保障工作规范化;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照检查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主体和监督责任;要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将制衡机制嵌入到内部管理制度之中,扎牢制度笼子;要强化监督执纪,保障制度落实,各级检察院党组既要自觉接受纪检组监督,也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推动监督责任全面落实。要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推动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推进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以行动发出无声的命令,身先士卒做执行的榜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牢抓实抓成,雷厉风行立行立改,持续发力加压,严肃执纪问责,努力实现党风正气上升,社会风气上扬;坚持破立并举,标本兼治,注重制度治党管权,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堵塞漏洞,铲除不良作风滋生蔓延的温床和土壤,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织密制度之笼,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

昆明市检察院和五华、盘龙、官渡等6家基层检察院分别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高检发政字【2017】72号)表彰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文明接待室”,昆明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这也是昆明市检察院第三次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五华区检察院、盘龙区检察院、官渡区检察院在此次评比中保留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西山区检察院、安宁市检察院保留了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新授予石林县检察院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截至第九届评比,云南省检察机关共有39个院获得表彰,昆明市检察机关就占7席,在全省占比17.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