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聪率队到大理玉溪考察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06.10.2014  18:12
      为进一步制定好“临沧市城市管理办法”,9月1日至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正聪率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委主任子建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戴正清等到大理、玉溪等州市,就城市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城市管理立法及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        
    在城市综合执法方面,2006年5月25日,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其主要负责对大理市城市规划中心城区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等各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权。通过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权,切实加强了城市管理工作。
 
    在城市管理立法及制度建设方面,玉溪市政府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近20人组成的立法起草工作组。从2010年5月起,到2011年9月30日止历时一年零四个月,经省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形成了今天执行的《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  
       
        考察组一行在当地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城市建设中的亮点,开阔了眼界、拓展了思路,为制定“临沧市城市管理办法”提供了借鉴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