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19.12.2017  19:52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要求,按照程序要求和工作安排,12月18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对7名新任职的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和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廉政谈话由中共云南省纪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副组长龚为民主持,他以《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为主题,从从严治党的逻辑和路径、领导干部如何在从严治党中认真履职担当等方面为参会的正处级领导干部讲授了廉政知识。同时,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要求,他结合一些典型案例作了深入浅出的剖析,字字句句直指工作重点和路径,廉政谈话犹如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让人深受启发和鼓舞。他强调,要善于用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制度规范管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廉洁自律,创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干一流业绩。


周和玉用三句话六个字对新任职正处级领导干部提出要求和希望。要求大家要“慎独、慎微、慎初”,认真履职,把对组织的承诺体现到自觉的实际工作中和行动上。

慎独”,就是在没有人监督的情况下,始终胸怀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绝不做任何有违道德信念、做人准则、违反法律的事情。这是对个人修养的历练,也是对党性原则的考验。既是儒家精神的最高境界,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的遵循。能否做到慎独,是检验一个人自觉性、自制力、意志力的重要标志。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我规范约束,要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

  “慎微”,就是要审慎于细微而能见微知著、防微杜渐。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节管不住,大节必犯糊涂,要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管好每个小节,洁身自好,率先垂范,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慎初”,就是把住第一次、守住第一关、迈好第一步,凡是党纪国法禁止的就要放在“高压线”的高度,自觉“画地为牢”,永远不要给自己放纵的机会和理由,自架“高压线”、自设“防火墙”、自套“紧箍咒”,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官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常报组织之恩。

新任职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们分别表态发言。纷纷表示,一定会“常怀感恩之心、敬畏之心、勤学之心”,珍惜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加强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不忘初心,勇于担当,认真履职,不辱使命,认真落实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四个自信”,讲党性重品质,用好手中的权力,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实实在在的成绩向党组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