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昭通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05.04.2017  18:46

3月29日,第四届昭通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召开,对《中共昭通市委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中共昭通市委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两个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讨论。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大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余伟,市委常委、副市长沈文海,副市长龙进、李彪,市政府秘书长田渊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永前、市政协常务副主席保明康受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食药监局关于“两个意见”起草的情况报告,认真研究、讨论了“两个意见”,原则上同意“两个意见”印发实行。

会议指出,昭通是人口大市,食品药品消费量大,全市食药监系统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无处不在,城乡、区域之间食品药品监管水平存在差异,鉴于当前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专题研究出台“两个意见”。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严惩重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努力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要继续压实监管责任,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抓紧研制昭通市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要继续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源头治理和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出台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实施全链条、无缝隙、可追溯监管,借助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千方百计呼吁百姓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形成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共识;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运用提醒、通报、诫勉、约谈、电视问政等方式,倒逼各级地方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