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开远市“1+3+5”模式强化生鲜电商配送监管

27.07.2015  19:21
 

为规范生鲜电商经营行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云南省开远市食药监局积极适应新常态,采取“1+3+5”模式,探索生鲜电商配送监管新举措。

“1”即坚持注重食品特性实行特殊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标准,把好准入门槛。针对生鲜电商配送的食品普遍具有含水量高、保鲜期短、易腐变质的特性,制定了准入条件,对申请从事生鲜电商配送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配送制度、食品检测、仓储条件及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严格审查,对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此外还与生鲜电商配送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以及《食品配送安全责任书》,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即紧盯采购、存储、配送三个环节,严格监督,保障食品安全。 采购环节, 要求生鲜电商配送经营者必须与生鲜食品加工基地、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机制,设置具备食品常规项目检测功能的食品检测室,严格按要求检测生鲜食品,每月向市食药监局上报食品检测情况。 存储环节, 要求生鲜电商配送经营者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市食药监局依法处理,并如实记录生鲜食品的处置情况。 配送环节, 为保证食品的品质,实现生鲜产品单日配送,要求生鲜电商配送经营者对产地直采的产品,先经预冷的保鲜处理,再借助其自建全程冷链物流及物流网络实现快速配送,做到24小时从产地到餐盘的时效配送。

“5”即实行预先备案、实时交流、网络监督、现场检查、投诉受理五位一体管理举措,严格落实,提高监管效能。 预先备案 是为掌握已核准登记并设有经营网站的生鲜电商配送网络经营主体的真实情况,确保网络经营主体台帐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实施配送备案制度,对生鲜电商配送的经营网址、配送方式、配送区域、配送品种、食品来源、食品检测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备案登记做到一户一档。 实时交流, 搭建“开远食品流通配送监管服务”QQ群和微信群交流平台,第一时间将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通过QQ平台进行网上宣传和培训,倡导生鲜电商积极开拓网络市场,诚信经营,加强行业自律。对生鲜电商在网络经营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政策咨询,及时通过QQ平台为其提供帮助和引导,实现食品监管人员与生鲜电商“零时差”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互动交流平台体系。 网络监督 ,按照“以网管网、以法管网、以信管网”的工作思路,采取不定期在网上对生鲜电商配送网络经营主体、网络交易行为等各环节进行搜索巡查,巡查生鲜电商在网络配送的食品是否与备案情况一致,销售的食品标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有虚假标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及消费投诉情况,对网络巡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其及时修正网上错误信息。 现场检查, 定期对生鲜电商实体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生鲜电商的进销货台帐、食品储存、分装、散装、裸装及食品加工流程的质量安全及食品标签情况,督促生鲜电商落实“散装食品标识卡”,解决散装食品“三无”现象。 投诉举报, 分别在生鲜电商配送经营者的实体店铺及其开办的网站、网页上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开辟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使消费者依法维权方便快捷,使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

来源: 开远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