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民政信息第24期

18.01.2016  18:46

  楚雄州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业务培训暨推进会在牟定召开

  2015年12月18日,楚雄州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业务培训暨推进会在牟定县召开。

  会上,省救助管理站站长张玲对全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政策业务进行了培训指导,州民政副局长、州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邓永莲对全州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县——牟定县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从组织领导、部门联动、摸底调查、示范点建设、留守儿童救助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分析,对2016年全州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做了安排部署,着重对全州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保护对象、工作内容、实施步骤、推进措施等作了逐一明确,并要求全州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必在2016年初全面启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还参观了全州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牟定县共和镇天台中心小学和共和清波邑社区“留守儿童之家”。

  省救助管理站、楚雄州未成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县市民政局、牟定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省、州、县三级近40家单位共80余人参加会议。(牟定县民政局)

  州民政局冬春期间因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综述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低温雨雪霜冻天气工作进行再部署的紧急通知》要求,州民政局切实做好冬春期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眼前后长远、先孤残后一般”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精心制定和完善救助方案,采取“长保、短补、延伸救助”、“钱粮结合,以粮为主”方式进行救助。重点对人背马驮饮水困难的农户及高寒冷凉山区缺衣少粮的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并组织在乡镇或村一级现场发放,对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组织驻村干部进村入户,送水、送粮上门,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吃饭、饮水、取暖等困难问题。把有限的救灾款物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超前谋划。2015年11月,为确保灾区群众顺利过冬,下发了《楚雄州民政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的通知》(楚民救〔2015〕21号)。11月30日,在全州防灾减灾工作会上,又再次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增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建立从上至下、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能看病、不受冻,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是争取投入,及时救助。州、县、乡各级民政部门严格依照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汇报,并积极与同级财政等相关部门协商,争取本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对因灾造成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资金到达后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并将农村临时救助资金,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补助资金,抚恤补助资金等有效整合起来,切实解决好灾区困难群众在口粮、饮水、衣被、医疗、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对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农村特困户、因病、因残无力自救的特困家庭,要给予特殊倾斜,让所有困难群众都能安全过冬,顺利度荒。

  三是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基层逐村逐户核查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认真评估灾民需救助情况,按照有自救能力、有部分自救能力、无自救能力三种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尤其将受灾户、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作为核查重点,逐级登记造册,准确掌握需救助底数。同时,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科学分析、统计、汇总各类需救助人员数量和所需的救灾粮、救灾衣被等数量,并根据本地实际区分不同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救助工作方案。10月28日,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上报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帮助解决2015年至2016年冬春荒期间灾民生活救助资金的请示》(楚政请〔2015〕84号),请求省人民政府帮助我州解决冬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伤病、饮水等救助资金,以确保灾民顺利度荒。

  四是制定方案,有效救助。本着对灾民和困难群众 “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和特困群众衣食无忧。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解决因灾缺粮户、五保户、困难户的基本生活,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出问题。同时争取州级财政配套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冬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口粮困难问题。各县市财政也自筹解决一部分,以保证灾民安全过冬,顺利度荒。并根据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持续进行救助,目前,此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截止2015年12月18日,全州已救助因灾困难群众73584人,其中:发放粮食842.99吨,救助46801人;发放衣被38278件(套),救助25745万人,现金救助1038人。(州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南华县民政局开展“寒冬送温暖”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专项行动

  为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不因天气寒冷而出现冻伤、冻死现象,帮助其安全温暖过冬。南华县民政局自2015年12月1日起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开展为期3个月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

  一是切实履行救助职责。县救助管理站和各乡镇民政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排落实专人每天进行排查,及时做好食品、衣被等救助御寒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专项救助行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救助。扎实开展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街头流动救助、现场劝导救助等集中救助工作,特别是做好对流浪老年人、未成年人、体弱多病者宣传和劝导工作,确保及时受理救助,妥善安排救助。

  三是规范救助行为。针对寒冬季节救助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按照“依法救助,自愿求助,主动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认真做好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履行和规范求助人员登记和甄别等工作程序,完善信息,规范救助档案。

  四是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落实24小时值班制、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救助工作能及时有效开展。(南华县民政局 严荣华)

  武定县民政局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

  针对近月来的极端严寒天气,武定县民政局认真贯彻州、县防灾减灾暨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查灾、核灾和灾民救助工作。及时发放第四季度城乡低保资金2512万元,紧急下拨省、州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费35万元、城乡临时困难救助金117.07万元、棉被2430床,惠及2万多户6万多名困难群众。积极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五保老人、困难群众相关准备工作,拟慰问五保老人688名、困难群众100户,发放慰问金11万元。(武定县民政局 李天恩)

  武定县民政局举行学习贯彻

  《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

  近日,武定县民政局举行了民政系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

  报告会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对《准则》和《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特点的学习与理解,以及如何抓好宣传贯彻落实等方面,结合近年来发生在武定县的一些具体案例,作了系统深入的阐述和详细解读,内容全面、透彻,实在,为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形象、入情入理、针对性强的专题党课。会议就武定县民政系统如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铭刻在心,落实在行动上。全体党员要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确保《准则》和《条例》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党员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努力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武定县民政局 张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