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纪委通报两起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30.05.2016  08:56

     楚雄州总工会副调研员朱应学违纪被处分

    云南网讯 据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近日,楚雄州纪委对楚雄州总工会副调研员朱应学交通肇事案启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查。

    经查,朱应学驾驶自有车辆从永仁驶往楚雄办理私事过程中,因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有关部门鉴定,朱应学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责任。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楚雄州纪委审议并报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应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副调研员降为主任科员。

     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文有德违纪被处分

    楚雄州纪委对原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文有德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文有德在担任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楚雄州国家级外派劳务行业基地主任、楚雄州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主任、楚雄州茂正外派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伙同他人骗取项目补助资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他人行贿。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楚雄州纪委审议并报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文有德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楚雄州纪委)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