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

25.10.2019  20:12

为全面加强楚雄州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药品购进渠道,改善药品储存环境,从根本上保障药品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楚雄州将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全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

楚雄州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后,楚雄州药品监管部门与卫计部门联发了《楚雄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检查评定标准》《楚雄州一级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检查评定标准》和《楚雄州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服务机构规范药房检查评定标准》,对市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规范药房建设的标准作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分类监管、分级创建、分布实施、严格标准”的原则,楚雄州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1月至10月,全州新增规范药房507家,累计达标1388家,累计达标率为80.70%,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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