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08.10.2014  11:12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增强食品安全诚信意识,有效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近日,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制定下发了《楚雄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适用于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信息的收集、记录、整理、使用和管理。主要记录反映全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守规践诺,以及监管部门对其实施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管、产品抽检、违法查处情况等10余项信息。要求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许可与管理相结合的要求,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企业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它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等13中违法行为的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对于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将采取增加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依法向社会公布或曝光等方式予以重点监管。同时通过适当方式对食品安全监管信用良好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予以表彰鼓励。

      通过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对推进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出处:楚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