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惠及民生

07.05.2018  22:13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我们要按照新时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坚守民生底线,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一是基金规模大幅增长。2017年度全州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30.47亿元,比2012年增长68.32%,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2.09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1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2亿元,分别占资金总额的39.68%、43.26%、17.06%。二是确保各项待遇足额支付。2017年度全州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62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3.1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73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77亿元,分别占资金总额的44.29%、42.98% 、12.73%。三是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不断增加。2017年度全州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达6.22亿元,比2012年增长38.75%,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92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63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3.67亿元,分别占资金总额的30.38%、9.97%、59.65%,其中,中央财政5.44亿元,省级财政0.78亿元。

二、待遇水平明显提高。一是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增长机制基本形成。2017年末,全州纳入统筹的企业离退休人员4.97万人,从2002年开始国家连续16年调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养老金从559元增加到达2222.7元,增长297.62%。二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稳步增长。2017年末,全州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34.12万人,从2009年以来国家和省两次调整提高养老待遇标准,基础养老金从60元增加到85元,增长41.67%,全州城乡居民人均月养老金达100元。三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平稳过渡。2017年末,全州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66万人,人均月养老金5729元,其中,统筹内待遇3966元,统筹外待遇1763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

三、经办服务不断提升。一是养老保险制度更加惠民。从2016年1月起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放宽户口限制,更加满足了各类人群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自主选择。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更加促进了地区间、行业间从业人员的自由流动。通过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切实维护了失地人员的合法权益。二是经办业务管理更加完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转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申请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也可以在制度内外相互转移,促进了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持续发展。三是信息化建设更加高效。我州以“金保工程”建设为契机,投入资金1650万元,建成了省、州、县、乡、村(社区)”五级网络系统,基本实现了“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目标,实现了参保缴费、待遇领取、信息查询“不出村”;以发放金融社会保障卡为抓手,提升了数据中心机房的保障能力,养老保险的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夯实了为参保对象“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承诺。到2017年末发放金融社会卡230.88万张。

我国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结构进一步优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公报》显示,截至2017年末,我国就业人员超过7.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