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召开环保工作会,明确2016年重点工作

28.03.2016  17:47

楚雄州召开环保工作会,明确2016年重点工作

真抓实干努力实现良好开局 

 

图为楚雄州环保局局长苏光祖(右一)深入污水处理厂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楚雄州环保局供图

◆本报记者蒋朝晖 通讯员何正文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做好2016年工作,确保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良好开局,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日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楚雄州)召开2016年环保工作会议,明确2016年重点工作。楚雄州环保局局长苏光祖表示,全州环保系统将积极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推进污染减排、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等工作为重点,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精准有效开展污染防治

2015年,楚雄州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2016年,楚雄州将继续强化污染防治,全面改善环境质量。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按照云南省和楚雄州各级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年6月底前要制定完成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抓好龙川江、星宿江、青山嘴水库等重点水环境整治和保护,推进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列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规划》的24项污水处理工程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建设。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加强工业、机动车、扬尘、面源等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开展多污染物排放的协同控制。将重点区域的细颗粒物指标、非重点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指标作为环境保护的约束性指标。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和园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钢铁、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工程建设。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按照国家和云南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全面掌握辖区内重金属排放企业情况,建立“一企一档”,加大涉重金属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垃圾、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2015年确定实施的31个中央和省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联合执法打击违法行为

2015年,楚雄州严格落实新环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楚雄州将继续严格环境监察执法,坚持重典治乱、铁腕治污,重点打击偷排、偷放、伪造监测数据和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严惩违法企业及责任人,合力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巩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成果,抓好隐患的整改落实。

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加强后督查,制定划分环境监管网格,明确监管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辐射安全监管。推进辐射环境监管全过程质量管理,实现监管系统化、精细化和规范化。严把辐射行政许可关,强化辐射安全管理。开展放射性伴生矿分布调查和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全面掌握伴生矿分布和放射源情况。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同时,认真落实《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规范各县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的考核监测工作。对云南省确定的1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21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1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30个重点污染源,按照频次要求认真开展监测。

加强环境应急监测管理,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认真查处人民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积极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减排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2016年,国家将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增加为5项,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为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楚雄州将继续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追责。

科学合理确定各级政府、重点企业的污染排放基数和核定减排任务。继续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为主要手段,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大对全州1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督查监管力度,推进10县市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工程,提高污水进水量和进水浓度。

加大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污染减排力度,提高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效率。着力推进冶金、化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强化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云南德胜煤化工有限公司烟气脱硫设施精细化运行环境监管,强化外排污染物在线实时监控。

严格控制污染增量。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和环保标准要求,必须要有污染物排放指标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