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森林公安破获一起非法采伐红豆杉案件

10.10.2016  03:36

近日,鹤庆县森林公安局依法侦破一起非法采伐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案。

9月27日15时42分,鹤庆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松桂国有林管理所电话报称:"9月24日,护林员发现有人在马耳山国有林竹林口山场砍伐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巡查过程中在华能风电马厂升压站中国水利水电九局项目部住宿区职工宿舍里查获了红豆杉木材及油锯,请调查处理。"接到报警后,鹤庆县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前往松桂国有林管所进行调查。

经查,操某、任某擅自到马耳山国有林竹林口山场处用油锯砍伐疑似红豆杉树木一株,并在现场将树尖、树枝丫剔除,将树干断成两截,后拉运回项目部住宿区职工宿舍。经云南云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操某、任某二人采伐的树木是红豆杉,属一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二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省森林公安局 | 作者:冯利坚 乔丽琴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