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森林公安开展湿地和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13.07.2017  21:2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批复精神,积极推动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入开展,依法依规保护好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资源。5月1日至6月30日,怒江州森林公安机关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保护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生物资源和环境安全的专项执法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此次专项行动,打击整治重点突出,工作措施到位。一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独龙江国家公园、听命湖、箐花甸等湿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的采石场、采矿场及野生动植物制品经营加工厂、饭店、酒楼、花鸟市场和林产品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依法严厉查处破坏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管理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积极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通过多部门联合公开执法检查、武装巡护、个案线索摸排等方式开展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执法工作;三是依法查处擅自在湿地和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狩猎、采药、开矿、采石、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摆摊设点和搭建帐篷等破坏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的典型行为。

截止6月30日行动结束,共出动警力904人次、出动车辆246台次、组织宣传活动27次、巡逻和检查湿地和自然保护区29次,共办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28起,其中刑事1起、行政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处林政违法人员27人,查扣收缴野生动物2(头、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头、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头、只),收缴作案工具90件,罚款1100元。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省森林公安局 | 作者:覃桂林 俞涛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刘峰 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