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检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

19.05.2015  09:29

省人大常委会检查我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

加强水污染防治保障水生态安全 杨应楠出席并讲话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近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昨日,执法检查组在昆明举行工作汇报和情况反馈会,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检查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全面部署和省委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作为推动云南水污染防治的契机和抓手,督促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法律规定的制度措施,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依法加强水环境管理,保障水生态安全,同时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全面推动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执法检查组要在全面总结梳理检查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和梳理云南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共性问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工作;认真撰写好执法检查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以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果推动工作。希望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执法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创新机制体制,推动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卯稳国率执法检查组赴曲靖、昆明两地开展实地检查,并在会上反馈检查情况。副省长刘慧晏在会上作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省通过采取健全水污染防治政策法规体系、大力推进以滇池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遏制农业面源污染等措施,全省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目前,九湖水质总体保持平稳,水质局部得到改善;部分重金属污染重点河流水质明显好转,6大水系主要河流出省跨界断面重金属污染物全面达标;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整体安全。

记者 瞿姝宁 张雯